古城区、玉龙县、永胜县发布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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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国内多地出现新冠肺炎确诊本土病例,又正值暑期旅游高峰期,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少聚集。暂停审批各类聚集性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举办“火把节”等大型庆祝活动。继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有关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型公共娱乐活动。请公众主动配合交通站点、旅游景区、室内场馆、商场、影剧院等公共场所疏导安排,保持人际距离,有序排队、有序入园(馆)、有序游览、有序购物。错峰进入游览区域,提倡无接触游览,不扎堆、不聚集、不拥挤。倡导家庭聚餐聚会每次不超过10人。
二、必报告。各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每日报告制度,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不论户籍)一律核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至所在社区,一律登记身份信息,填写《入住人员统计表》并及时报至所在社区,所有入住人员的扫码情况截屏后由经营业主自行保管备查。云南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或通讯行程码显示红黄区域的,第一时间报告社区民警和所在社区。疫情重点地区及中高风险区所在城市来古城及返古城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达目的地后应及时向所在村委会(社区居委会)报备。无法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人员,应立即进行核酸检测。
三、必查验。进入汽车客运站、飞机场、政务服务大厅、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KTV、影剧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扫云南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码,测量体温;场所责任人(经营管理者或业主)要确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住(进入)人员“两扫一测”工作,并加强场所消毒消杀,进出人员应当积极配合。网约短租房房东要主动向所在社区(小区)报备住宿人员情况,严格落实入住人员“两扫一测”工作,所属物业、业主委员会、网格员要落实好责任,按照“以房查人”的方式加强网约短租房底数摸排工作,确保不失管漏管。
四、严防护。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特别是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人群较为密集或通风较差的场所、医院等都要自觉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重点行业场所从业人员及一线工作人员要严格落实定期核酸检测和环境主动监测制度,坚持每周1次全员核酸检测,做到防护到位。接种新冠疫苗仍是目前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未接种疫苗的居民及来(返)古城区人员尽快前往就近的新冠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近期各接种点均可接种15岁以上的人群,15岁以上人员可自行就近预约接种。接种第一剂次新冠疫苗的市民间隔已满21天的,请尽快预约完成第二剂次接种,筑牢群体免疫防线。
五、不前往。尽量不前往人员聚集场所;如非必要,近期不前往高、中风险地区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区。如确需前往的,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活动轨迹。返古城区后必须严格遵守古城区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主动向所在社区(乡镇)及单位报告。
六、严执行。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不落实扫码查验、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不报备不配合、不如实报备旅居史、“两扫一测”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为有效应对严峻复杂的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不扎堆,不聚集,暂停举办聚集性活动。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家庭聚餐聚会不超过10人。
近期,国内多地连续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坚决防止输入性疫情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加强疫情防控工作通告如下:
一、减少聚集。暂停审批各类聚集性活动,继续提倡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请不办,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有关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大型公共娱乐活动。确需举办的,要落实举办方主体责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报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审核,活动期间要压缩规模、控制人数,严格落实测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
二、社区防控。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的人员(不论户籍)一律核查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加强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若近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红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并自觉配合做好14天(时间以离开当地开始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开展4次核酸检测。若近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及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社区或疾控中心报告,自觉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对其他来(返)永人员由社区(村)、酒店宾馆、接待单位排查管理,全部落实测温、查验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开展日常健康监测。
三、场所管控。进入汽车客运站、政务服务大厅、农贸市场、医院、商场、超市、宾馆、餐馆、旅游景点、KTV、影剧院等人员聚集场所,一律扫云南健康码、疫情防控行程码,测量体温、戴口罩;场所责任人(经营管理者或业主)要确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入住(进入)人员“两扫一测”工作,并加强场所通风、消毒消杀,进出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全县各药店要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的人员全部进行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县市场监管局和县疾控中心。
四、院感防控。全县各类医疗机构要树牢红线思维和底线思维,加强自查自纠,做到人人自觉防院感。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院感防控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防控措施落实,决不能松懈麻痹。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及有关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四早”规定。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特别是个体诊所、村卫生室等不得常规诊治可疑患者。
五、个人防护。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坚持佩戴口罩、社交距离、个人卫生;牢记“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出现发热、干咳、乏力等症状应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就诊,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接种新冠疫苗是预防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最有效的手段之一,请符合新冠疫苗接种条件的群众积极完成新冠疫苗的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筑全民免疫屏障。
六、落实责任。各行业部门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对不落实扫码查验、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规定的,一律停业整顿、顶格处罚;对拒不报备不配合、不如实报备旅居史、“两扫一测”不到位,导致疫情传播扩散的单位和个人,将从严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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