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抓获犯罪嫌疑人13658人丽江456人
2月22日,丽江玉龙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江旅游”)发布解除《丽江5596 旅游文化休闲街商业项目房产租赁合同》的公告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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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云南全省上下以坚定的态度、过硬的措施、扎实的工作,掀起一波又一波强大攻势,一件件影响重大的黑恶案件相继告破,一个个作恶多端的犯罪团伙相继覆灭,一个个触目惊心的社会乱象相继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全省共打掉涉黑组织166个、涉恶犯罪集团296个、涉恶犯罪团伙508个,破获刑事案件1392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3658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145.98亿元。
过去三年,是丽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全面开展、纵深推进的三年,是丽江政法铁军对黑恶势力高压打击、铁腕铲除的三年,是丽江各族人民同黑恶势力顽强拼搏、克难攻坚的三年。回望过去三年,在扫黑除恶这场时代大考中,丽江全市上下肩担重任,担当作为,忠诚扛稳“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大旗,动真碰硬,打早打小,依法打掉了一批黑恶犯罪团伙,侦办了一批黑恶犯罪案件,查处了一批涉黑涉恶分子和“保护伞”,有效整治了一批破坏市场秩序、影响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重大成效,营造出了全市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健康有序的营商环境。
三年来,丽江公安机关共打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434人,破获刑事案件382起;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34件456人;审判机关一审受理涉黑涉恶案件34件456人,一审审结34件456人,发生法律效力33件448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130件153人;组织部门共排查清理问题村(社区)“两委”干部131人、问题村民小组干部306人,整顿提升农村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64个。通过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2018年、2019年、2020年以来,丽江全市呈现了刑事案件分别同比下降18.20%、4.00%、20.00%,“两抢一盗”分别同比下降28.08%、25.37%、31.04%,命案分别同比下降27.27%、12.50%、40.00%的良好社会治安局面,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满意度稳步提升,实现了“警情下降、治安好转、人民满意”的目标,一幅平安丽江、法治丽江的美丽画卷正在缓缓铺展开来。
自2018年1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丽江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习总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从“三个事关”和推进“四个伟大”的全局高度,精心组织实施,迅速贯彻落实,统筹兼顾疫情防控、脱贫攻坚、文明城市创建、旅游市场整治、平安丽江建设、法治丽江建设等重点工作,高位部署推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向纵深发展。及时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高位推动任务落实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在全省率先制定《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为统筹谋划三年专项斗争提供了总蓝图、总目标、总任务。市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先后36次专题听取全市专项斗争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推动重点工作任务并审议相关文件。共计安排扫黑除恶工作经费3246万元,强力保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顺利推进。市委、市长就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先后共计作出197次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作出具体安排部署。市、市政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列入调研视察计划,对各级各部门扫黑除恶工作开展实地调研,助推扫黑除恶工作走深走实。各级代表、政协委员共同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积极建言献策,助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推进。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根据阶段性目标任务要求分年度先后制定2018、2019、2020年度具体“进度表”、“施工图”,协调抓总、全力推进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积极成效。各县(区)各成员单位坚持“稳、准、狠”不动摇,紧盯重点目标任务,积极主动、科学稳妥、科学有力推进专项斗争不断纵深。
2018年-2020年,丽江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为不断适应斗争形势,增设案件侦查、深挖“保护伞”、依法办案等7个专项工作组,增列市生态环境局、市信访局等3个成员单位,并成立市线索核查中心、市“打财断血”工作领导小组及市黑恶势力刑事案件涉案财产处置工作指挥部,进一步增强斗争合力,推动各项部署落实到位。逐步建立完善组织领导、信息报送、线索核查处置、案件办理、提前介入、会商研判、纪法衔接、协调联动等一系列制度机制,全力保障三年专项斗争稳步纵深推进。三年来,市级共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11次、部署推进会20次,有效推动压力层层传导;县(区)共计召开领导小组会议57次、工作推进会41次,确保任务落实落细。先后迎接中央督导检查1次、省级督导检查4次,并高效完成中央、省级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先后组织2次全覆盖式督导、3次专项督导、6次调研指导,帮助解决各级各部门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短板,督促指导、协同推动各县(区)各部门不断压紧压实专项斗争责任。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年度全市综合考评考核体系、监督执纪和巡视巡察等重要内容,推动压力层层传导。自被列为省级重点县督办以来,华坪县紧紧围绕“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县”目标任务,正视差距、直面问题,成立以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双组长”的重点县整改提升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组建10个工作专班,全力攻坚突破、整改提升。通过整改提升,华坪县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向好,刑事案件大幅下降,2020年度全县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稳步提升。
丽江市聚焦易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涉黑涉恶问题及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持续发起强大攻势,出重拳、下狠手,依法打掉了操纵、经营“黄赌毒”,高利放贷、暴力讨债、套路贷,扰乱、垄断运输、旅游、建筑、治安等行业领域,扰乱基层政权、垄断农村资源等涉黑涉恶犯罪团伙34个,严厉惩处了456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欺行霸市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社会风气持续净化,群众热情不断高涨。三年来,公安机关持续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核查、分析研判,采取一个案件“一个方案、一个专案组、一套机制”的“三个一”工作思路,充分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对涉黑涉恶线索循线追踪、逐条调查、对账盘点,对所有黑恶案件逐案评析,攻坚突破,确保打击质效;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检察工作职责,对公安机关已立案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提前同步介入工作、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不拔高”“不降格”;审判机关严格按照法定标准认定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和恶势力犯罪,严格把握“从重从快”方针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推行涉黑涉恶案件“双挂账”和领导“包案”制,整合审判资源,有效提升审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全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紧盯“案件清结”目标任务,不断加强沟通协作、会商研判,推动黑恶案件依法快侦、快诉、快审、快结。三年来,全市共侦办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34个,一审已全部审理终结,判处追究刑事责任456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35人,重刑率达29.6%;全市发生法律效力的涉黑涉恶案件判处财产刑共计10911.89万元,执行到位9133.87万元,执行到位率83.71%,全力推动“黑财”一网打尽,彻底摧垮黑恶势力经济基础。
丽江市紧密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履行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责任,坚持综合施策,形成综合治理强大合力,推动行业整治见成效、有特色。文化旅游部门在严格实行云南省旅游市场整治22条措施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1+5+N+1”的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等工作模式,创造性制定和完善“十大”旅游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将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推向纵深,走出了一条“治”“建”并举、全面规范的新路子,推动全市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发展。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强化砂石资源监管,开展九大高原湖泊、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矿业权的清理退出工作,完成了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包括老君山国家公园)范围内8家矿业权人的公告注销;对丽江长江经济带10公里范围内的废弃露天矿山开展生态修复工作,已完成231个图斑治理及修复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民生效益。古城区以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为抓手,重点围绕“六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开展常态化整治,推动服务、管理领域的全面优化升级,推动“文化+旅游”“体育+旅游”“农业+旅游”全业融合发展,打造出了一个全域旅游的古城样本。文化和旅游部公布认定丽江市古城区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玉龙县在全市率先制定《玉龙县社会治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对10个重点领域26个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并持续纵深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拉市海“两违”整治、丽江火车站整治、玉龙雪山景区整治、生态环境整治、地下水综合整治和“大棚户”整治工作,有效整治清理了拉市海景区旅游价格收费混乱、投诉率居高不下及玉龙雪山景区长期存在的社会治理突出问题,推动景区秩序规范有序,游客满意度大幅提升。宁蒗县持续加强依法治理、系统治理、科学治理、联合治理、靶向治理,建成并运用集环保、旅游、社会治安管理为一体的“智慧泸沽湖”综合管理平台,推动泸沽湖保护治理不断取得新成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向相关行业部门发出“三书一函”148份,及时通报情况、提出建议,推动有关部门建章立制、整改提升,实现了“办理一批案件、净化一方环境”的效果。
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紧扣“伞网清除”目标任务,严格落实“两个一律”“一案三查”,不断完善纪法协调联动机制,持续加大领导包案、督办反馈、提级管辖、回溯核查等措施力度,组建22个工作专班,“点对点”深挖彻查,集中攻坚突破,确保“伞”“网”“链”全部挖出。三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涉黑涉恶和“保护伞”案件130件153人,结案123件14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1人,移送司法机关15人,组织处理2人。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过程中不断探索建立“1+2+N+1”的监督工作联动机制,实行工作、责任、考核的“”,督促推动县、乡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
丽江市坚持抓党建强基础固根本,着力建强村(社区)党组织,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为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基层治理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持续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农村“双整百千”四级联创,有效提升党组织组织力,全市4401个纳入创建的党组织通过2018年-2020年三年时间实现了100%达标,400个村党组织均达到了“四级联创”达标村要求,其中24个党支部获评为云南省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认真落实“四个一”整顿措施,累计排查整顿农村(社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164个,基层党组织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有效增强。持续抓实村组干部任职资格联审,共联审并清理存在问题村(社区)和村(居)民小组干部437人,净化了基层干部队伍。对466个村(社区)党组织均完成了县级备案管理,并常态化抓好落实。加强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政策把握和履职能力水平。加强基层党组织作用发挥,推动、法治、自治、德治、智治“五治融合”,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加强示范建设,永胜县落雪坪村、华坪县龙头村获评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全市466个村(社区)均建立了简明易懂、各具特点的村规民约,引导群众尚新风、除陋习,在322个具备条件的村(社区)建立乡贤理事会,回引农村优秀人才326名,凝聚各类人才作用推动乡村稳定发展。
三年来,为营造全民参与氛围,打好扫黑除恶人民战争,做到始终依靠群众,丽江市立足高标准、着眼新形势、依托新载体,从整体联动、全面动员、典型选树、风险防范上持续发力,灵活利用多种形式,深入群众广泛开展以少数民族语言为主的双语宣传、民族歌舞、情景剧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活动,相继投放了一批喜闻乐见的公益广告、刊发了一批接地气扬正气的重点报道、制作了一批通俗易懂的音视频资料、深度报道了一批典型案例、公开发布了一批典型经验,在全市掀起了强大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攻势,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营造了浓厚氛围。印发挂历、台历、宣传册、公开信等宣传资料300余万份,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主题宣讲宣传4万余次,通过快板、歌曲、情景剧、广播音频方式,制作宣传纳西语、白族语、彝语、傈僳语、汉族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影视作品30余部;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干警原创的音乐MV《黑恶不除绝不收兵》在第五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中获奖。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基层行”主题采访报道活动,大量宣传报道了一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涌现出来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任务,广泛宣传了一批我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举措和工作成效,赢得群众广泛赞誉。丽江市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坚决贯彻好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不断深化扫黑除恶长效机制建设,坚持“打的一手不放松、打早打小打苗头”,再深挖一批蛰伏黑恶分子,再铲除一批黑恶势力“保护伞”,确保全市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在2021年开好局、起好步,以有黑必扫、除恶务尽的坚定决心和顽强定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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