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三名“电鱼人”被抓!注意,金沙江十年禁渔期已启动!
丽江的冬夜寒冷难耐,人们为了御寒用尽了各种方法,电烤炉、暖风机、热水袋、电热毯……而炭火可以说是丽江人最常用的方式了。 一家人围坐炭火边,不仅可以获得温暖,还能吃到美味的烤饵块、烤洋阜康之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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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丽江江边一线的人都知道,金沙江每年禁渔期为3月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禁止在金沙江流域内实行电鱼、炸鱼、毒鱼、下网等违法捕捞行为,一旦被抓获将面临严厉处罚。此前,读本君就做过相关报道。
近日相关部门又发布新规:7月1日起,在金沙江开展十年禁渔期。
可是,石鼓江边仍有人在顶风作案,以身试法,最终被抓了个现行……
三名电鱼人黑夜非法电鱼,当场被抓
“别跑!”
6月30日晚9点23分,迪庆香格里拉土著鱼类恢复和保护协会的志愿者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丽江石鼓小河电鱼。”
接到消息后,协会两名巡护员人员立即赶到现场,看到石鼓冲江河河道中有两三道电筒光在闪烁。协会工作人员当即联系石鼓派出所,在等待执法民警的过程中,在河道中电鱼的三名男子发现了协会志愿者,发现后疯狂往岸上逃窜。
无奈之下,协会志愿者只能电筒照射三人并紧急叫停,但电鱼人不听叫唤执意逃跑,协会巡护人员紧跟其后展开追逐。追逐过程中,电鱼人不断往巡护员身上扔石子,以此威胁。但巡护人员毫不畏惧,迅速从河道上岸,当场逮住了一名电鱼人,幸好两名巡护员均未受伤。接着,巡护员将抓获的电鱼人交给了闻讯赶来的石鼓派出所民警。
根据被抓获电鱼人供述,另两名窜逃的“电鱼人”随后也被派出所民警抓获,并缴获电鱼器等作案工具,而非法所得的鱼被三名电鱼人在逃跑中丢失。
近日,玉龙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根据以上三名电鱼人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相关条款规定,对当事人给予了最严厉的处罚。
7月1日起,金沙江流域开展“十年禁渔”
近日,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印发了《关于在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重点水域实施禁捕的通告》。通告规定:7月1日起,禁止在云南省金沙江流域实施捕捞,暂定常年禁捕期为期10年。
这个通告的印发意味着,往后的10年,在金沙江将开展常年禁渔,不再只是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
共建良好生态,禁渔力度再升级
“店里有没有在卖江鱼?饭店菜单上有售卖江鱼字样吗?”连日来,玉龙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渔政执法大队等相关人员深入沿江乡镇,开展新一轮金沙江禁捕宣传和执法检查。
在禁捕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中,渔政执法大队在重要地段张贴了醒目的《禁捕公告》,并对沿江餐饮饭店进行了详细检查,向餐饮饭店经营者宣传金沙江十年禁捕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他们要自觉严格遵守禁止捕捞的法律法规,禁止出售江鱼,并对餐饮饭店出售江鱼等字样的广告牌等进行现场拆除整改。
据介绍,玉龙县金沙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涉及地域广、持续时间长、管理对象多、工作要求高、监管任务重,玉龙县农业农村局充分认识长江十年禁渔的重大意义,牢牢抓住执法监管这个牛鼻子,强化宣传发动,全面摸清境内非法捕捞重点水域、重点对象、重点时段和重点违法行为,针对“电毒炸”“绝户网”“三无”船舶等重点非法捕捞行为,联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沿江乡镇人民政府和护渔协会,协同执法、流域联动、交叉检查,以“零容忍”态度重拳出击、严管重罚,依法严厉打击各种非法捕捞行为,坚决斩断非法捕捞、运输、经营的地下产业链,从严处理非法捕捞犯罪案件。
一直以来,金沙江丽江段辖区内的渔政部门都在大力打击非法捕鱼行为,并联合民间护鱼协会开展巡护和宣传工作,并呼吁广大群众共同守护我们的母亲河,实行举报有奖等措施。
举报有奖,最高1万元
- 举报电鱼最高可获三千元奖励;
- 拍下电鱼视频、缴获电鱼器并将电鱼人扭送到附近派出所、最高可获得六千元奖励;
- 拍下电鱼视频、缴获电鱼船、电鱼器并将电鱼人扭送到派出所,最高可获一万元奖励;
- 举报下网、拍下视频或照片,明确位置也可获得奖励。
举报电话:18895991214
18213235211
13308880146
丽江渔政执法大队、迪庆渔政执法支队、迪庆香格里拉土著鱼类恢复和保护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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