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丽江城将严厉整治这些行为,为期三月!
毒品是社会毒瘤,也是万恶之源,更是谋财害命之物。可有人为了谋取巨额利益,不惜铤而走险,贩卖毒品。 贩毒数量再小,也是重罪,丽江这几个人就因法律意识淡薄,着了! 一男子用保温杯藏毒品,随身携带售卖周艳泓个人资料
7月起,丽江城将严厉整治这些行为,为期三月!周艳泓个人资料
丽江城区的养狗问题
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
对于爱狗人士来说,养狗、遛狗不足为患;但对于害怕小动物的人群来说,在街上看到一只正在欢腾,没牵引的狗向自己“热情”扑来,吓到魂飞魄散那都是小事了,万一还被咬上一口,后果便不堪设想了。
除了家养宠物,一些被主人遗弃,逐渐沦为流浪狗的现象更让人担忧。在以往的新闻报道中,流浪狗伤人、破坏公共设施、咬坏私人轿车等事件屡见不鲜。
因此,近年来,为了规范城市居民养狗的带来的社会问题,相关部门也出台一系列措施。例如,为犬只植入电子芯片,让每一只狗都拥有自己的“身份证”;建立犬只管理收容所;定期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等。
为了进一步加强犬只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传染病。近日,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管理局再次发出“不文明养犬整治”通告。
7月起,开展为期3月的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行动
据相关部门介绍,经过长期的整治工作,城区流浪犬只数量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犬主不文明养犬现象突出,随意遛狗、纵容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粪便。
为切实加强犬只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传染病,维护好城区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督促和引导犬主文明、依法、依规养犬。自2020年7月份开始将在城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
具体整治重点内容如下——
关于开展不文明养犬集中整治的通告
各居民、经营(商)户:
经过长期的整治工作,城区流浪犬只数量明显减少,但仍有部分犬主不文明养犬现象突出,随意遛狗、纵容犬只在公共场所排泄粪便。为切实加强犬只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狂犬病等其他人畜共患传染病,维护好城区良好的市容环境卫生,督促和引导犬主文明、依法、依规养犬。自2020年7月份开始将在城区进行为期三个月的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城区内所有居民户、经营(商)户养犬必须实行拴养、圈养。养犬人应当妥善管理和饲养犬只,不得影响公共秩序与安全、不得破坏市容环境卫生、不得虐待或遗弃犬只。
2、养犬人应携带犬只到动物防疫机构进行狂犬病免疫。取得狂犬病检疫免疫证及植入电子芯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尸体,犬只尸体应交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进行处理。
3、携犬只外出时,必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不长于1.5米的犬绳或犬链牵领约束;携犬只外出时必须避让行人,并及时清除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依照《古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4、养犬人应当及时制止犬吠和犬只的攻击行为。犬只伤人,犬主或携犬人应当及时将受伤者送诊,并将依法承担相应的费用。犬主或携犬人拖延、拒绝送伤者就诊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5、城区内一旦出现无人牵领约束的犬只,将视为流浪犬实施抓捕,并进行集中收容管理。
6、从2020年7月份开始,将对以下不文明养犬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1)拒不配合执法,对犬只抓捕工作进行暴力抵制的,辱骂或以其他方式伤害、威胁工作人员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不及时清理犬只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
(3)将犬只栓在消防栓、绿化树木、路灯杆、护栏等公共设施或公共区域内的行为;
(4)随意放养犬只、遛狗不使用牵引绳的;
(5)牵引绳、犬链长度超过1.5米的;
(6)其它不文明养犬行为。
丽江市古城区城市管理局
2020年6月19日
在此,读本君也呼吁:爱狗、养狗、遛狗亦有道。除了不要扰民,带狗出门,更要“文明”出行。不能只顾自己开心,也要照顾他人感受,出门一定要做好必要的牵引并对犬只大小便进行清理。这些都应是养狗人的基本素养!
同时也提醒各位养狗的小伙伴,如违反以上文明养狗规定,一旦被执法人员抓到现行,将会被严格按照《古城区养犬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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