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起古城区火化区亡故者严禁土葬,一律火化!部分丧主可领补贴……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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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起古城区火化区亡故者严禁土葬,一律火化!部分丧主可领补贴……李老鼠

落叶归根,入土为安是很多老一辈人根深蒂固的思想。哪怕身在他乡,老了老了还是想回到自己故乡,甚至觉得人亡故后一定要葬在自己家乡的土地上。

从古到今,中国的丧葬风俗有土葬和火葬。但受儒家思想影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弗敢损伤”,几千来中原地区盛行土葬,土地资源日益紧张,直到现在仍然有已故之人和活人“抢地盘”的局面。在丽江也不例外,对于火葬和进公墓,仍有少部分人表示不能接受和理解。

不过,从今年11月1日起,古城区范围内,土葬将不再允许,所有亡故者按规定一律实行火化安葬

政府发文:11月起,古城区范围内所有亡故者一律火化

古城区人民政府近期发布的《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关于火化区实施遗体火化的通告》明确规定:从2020年11月1日0时起,在古城区火化区范围内的所有亡故人员一律实行火化。

《通告》中划分了遗体火化对象和范围。火化对象包括大研街道、西安街道、束河街道、祥和街道、金山街道、开南街道、文化街道、七河镇、金安镇辖区范围内亡故人员。(国家规定能实行土葬的少数民族除外)注:文末附通告原文

可逐步推进火化的乡镇:大东乡、金江乡

值得注意的是,《通告》中对古城区辖区内的大东乡和金江乡两处,目前处于提倡火化阶段,为何会有此规定呢?

“在古城区管辖的范围内,由于大东乡和金江乡的位置距离城区较远,不便于管理,且这两处尚未划分为火化区。土葬改革的原则是‘先城区后农村’,所以需先跨出第一步,通过一部分人的思想改变去带动另外一部分人的改变。”据古城区殡葬管理所所长和振兴介绍,此次文件的下发是根据现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殡葬改革管理条例,并通过相关部门多番会议推进研究后制定的。“目前除了祥和还没建好,古城区其他范围内都已修建了公墓,为推行火葬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基础设施建设。

而对于实行遗体火化的具体流程和相关规定,《通告》里也进行了明确要求。

居民死亡后由殡仪馆转运,禁止丧主或单位私自转运遗体

据介绍,新规实行后,古城区范围内的居民死亡后,由丧主或死者生前所在单位通知区殡仪馆接运并火化。在各医院(含乡镇卫生院)死亡人员的遗体(含外籍人员遗体),由丧主或医院通知区殡仪馆接送火化,禁止丧主或其他单位自行转运遗体。

实行火化并入公墓的,将有4000或5000元补贴

另悉,古城区将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和补贴措施(国家公职人员除外),免除遗体火化费和运尸费。

古城区户籍的城乡居民遗体实行火化且骨灰进入公墓生态安葬的,一般群众一次性给予4000元的奖励补助;特殊困难群众(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建国前老党员、享受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在乡复员军人、六级以上伤残军人和带病回乡军人、六十年代精减退职人员、享受定期定量补助的原大队一级离职干部),一次性给予5000元的奖励补助。国家公职人员遵照国家有关殡葬政策执行。

丽江市民政局推进殡葬改革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古城区正式发文推行火化政策,是一次推进殡葬改革的强有力举措。“每个地方情况不一,目前已经正式推行火化的地方有永胜、华坪,并且执行效果明显,老百姓的接受度在逐步改变。”

此前报道资料图

关于殡葬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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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通告原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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