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星亦卉文化娱乐有限公司设立娱乐场所的公示
本行政机关于2022年10月25日受理北京星亦卉文化娱乐有限公司提出的设立(√歌舞□游艺)娱乐场所的行政许可申请。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时限:自公示日起十个自然日:
场所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南路2号院7号楼3层F3-01-3-1、F3-01-3-2、F3-06号
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营业性演出);歌舞娱乐;餐饮服务;销售食品。(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歌舞娱乐、餐饮服务、销售食品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据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行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根据《行政许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申请听证的权力。有关人员可以于公示截止之日前向本机关提出听证申请,本机关应当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组织听证。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依法组织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行政许可期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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