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多“头部账号”被惩处!既带货又带病的网红主播有治了!
“双十二”前一天,雪梨的淘宝店铺还在放送直播预告。然而,不到一天的时间,店铺就突然被冻结。抖音、小红书、微信公众号上,也是“查无此人”。
12月15日下午,国家网信办发布公告,将继续对违法违规“头部账号”依法予以惩处,今年以来已经依法惩处相关账号多达2万余个。其中,“雪梨Cherie”“林珊珊_Sunny”等网络主播名列其中。
网友对此并不惊讶。一个月前,雪梨就因偷逃税款问题登上热搜,一同被通报的还有网红主播林姗姗。两人因偷逃税款合计被罚款高达9000余万元。
这只是网红主播乱象的冰山一角。“掏空”商家、流量造假、误导青少年等掩藏在网红滤镜下的沉疴痼疾,有待更多的“猛药”来疗治。
“雪梨”本名朱宸慧,在去年《淘宝直播双十一开门红》主播排行榜中,她位列前三。另一位林珊珊也是一名网红主播。
11月22日,浙江省杭州市税务局公开发文,朱宸慧、林珊珊两名网络主播偷逃个人所得税,最终对两者合计被追回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总计约9323万元。网红主播动辄数千万元的天价罚款令人浮想联翩。
而后雪梨、林珊珊相继在个人微博发布致歉,细心的网友发现,这两封致歉如出一辙:“身为创业者及主播,把几乎所有时间都忙于一线业务,忽视了专业财税知识的学习……”
记者从杭州市税务局获悉,两位网络主播采用了相似的逃税手段——改变收入的性质,即都通过将个人报酬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
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介绍2019年—2020年期间,雪梨通过设立北海宸汐营销策划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8445.61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3036.95万元。
林珊珊在2019年—2020年期间,通过设立北海灵珊营销策划中心、北海珊妮营销策划中心、宜春市宜阳新区玉珊企业管理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4199.5万元,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偷逃个人所得税1311.94万元。
对于上述操作,河北金融学院讲师、财政学博士臧建文曾指出,高收入主播群体逃避税款的方式,以改变收入的性质居多。“例如将雇佣所得转变为经营所得,把劳动合同变为劳务合作形式等等。成立个人独资企业、结合地方政策在税收洼地园区设立公司合理避税,已经是主播这类高收入群体的常规操作。”
如此看来,两位主播“法律意识淡薄”的借口显然不成立。实际上,雪梨并不是因偷逃税款被罚的第一人,直播行业也早已成为偷逃税款的重灾区。
今年10月,郑州金水区税务局追征一名网红662.44万元税款收入国库一事曾引发网友热议。有业内人士坦言,“雪梨们”接连被罚后,未来可能会迎来一大波网红主播的“补税潮”。
“80亿元”“100亿元”,这是今年“双十一”预售首日薇娅、李佳琦的数据。两大头部主播再次刷新了个人战绩,加之雪梨、林珊珊高达数千万元的罚单,高额的数字引发网友们的无限遐想。
电商直播真的是一个“一本万利”的行业吗?答案是否定的。实际上,在网红主播“坑位费”“提成”的挤压下,一些商家“苦不堪言”。
据业内人士介绍,直播带货可以大致分为两种模式,即达人(有影响力的主播)直播和品牌(商家)直播,大部分达人带货的收入模式是分成,通常是销售额的10%—20%。其中,头部主播的提成更高,还要叠加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的“坑位费”。
即便如此,在“群鹿角逐”的直播赛道上,不少商家与网红主播实现了共赢。但也有商家在这一过程中“踩雷”,掏出高昂的“坑位费”后,却只得个位数的销售量、千余元的销售额。
据媒体报道,去年6月,财经作家吴晓波直播首秀“翻车”,在单个坑位费高达60万元的情况下,最终只卖出15罐奶粉,其中3罐后续还被退回,被网友戏称为“天价奶粉,一罐价值5万”。
一个月后,明星叶一茜也曝出其直播间有近90万在线观看人数,却只卖出了不到2000元的茶具。而后,叶一茜在微博上回应称,她尽心地为该茶具品牌推广销售,出现争议后积极沟通协商,并且直播公司退还了全额合作费用。
此外,更有极端案例显示,宁波一商家在2019年“双11”花费40万元坑位费请主播带货,4场直播后却只得到了3000元的销售额。
在网红主播大行其道的当下,“人人都能当主播”“当主播后可以一夜暴富”的观念影响着青少年。在直播、短视频平台,不乏一些青少年的身影。
一个女孩坐在水中,面部和头发被水珠打湿。光线昏暗之下,视频中多张面部特写快速切换……这条仅有几秒钟的短视频,收获了6.2万次点赞和1000多个网友评论。
他们中有的直播玩网络游戏,有的表演才艺,有的和成年人出演情景剧,有的甚至靠卖乖扮丑吸引粉丝,一系列哗众取宠的行为引发社会各界对未成年益保障的担忧。同时,也给触网未成年人价值观造成巨大冲击。
今年7月,共青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2020年全国未成年人互联网使用情况研究报告》显示,2020年,我国未成年网民达到1.83亿人。超过三分之一的小学生在学龄前就开始使用互联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
在业内人士看来,青少年在镜头前模仿网红主播,开设美颜直播、做出一系列“博眼球”的动作,不仅对孩子的身心健康造成极大的伤害,也严重影响了学业。
对此,文化和旅游部于12月1日出台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明确严禁借“网红儿童”牟利,严管严控未成年人参与网络表演,对利用儿童模特摆出不雅姿势等吸引流量、带货牟利的账号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此外,网红主播也将一双双无形的“黑手”伸向青少年。相关案例显示,一些网红主播在直播时存在“情感暗示”“打擦边球”甚至是“涉黄”等行为,诱导未成年人充值、打赏的乱象也时有发生。
艾媒咨询数据显示,头部主播以2.2%的人数占比,囊括了近80%的带货份额。也就是说,电商直播用户被头部主播瓜分了大半。
对于处于金字塔腰部、底部的主播来说,只能瓜分所剩不多的用户。为了让数据变得更好看,部分主播会铤而走险购买虚假数据、流量造假。
在今年6月的一场直播中,网红主播辛巴曾自曝当场买流量花了2500万元,但1个小时后观看人数却只有80多万人。辛巴称发布宣传视频也是如此,想达到6000万播放量,买流量就要花费200万元。
今年6月,上海市警方侦破首例“网红直播带货”售假案,拥有百万粉丝的主播廖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
据了解,廖某通过直播间销售假冒奢侈品,在直播过程中,她不会提及这些商品的品牌名称,而是用一些具有极强指向性的奢侈品品牌或款式的代号进行介绍。
早在今年5月,薇娅因在淘宝直播间售卖一款“古姿”和“Supreme”品牌联名的挂脖风扇,被时尚博主公开质疑是山寨联名商品,而非美国潮牌。随后,薇娅就此事发表公开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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