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面向全市征集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典型案例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1-31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关于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系列工作部署,全面总结推广济宁市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的优秀案例和成果经验,更好突出示范引领,8月12日,济宁市委宣传部印发《关于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面向全市征集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典型案例。

  济宁市范围内各级党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自2013年以来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方面,组织实施或正在开展的建设项目、亮点品牌、经验做法、创新成果等典型案例。

  1. 案例须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内容主题策划上充分彰显时代精神和济宁特色。

  2. 案例须围绕保护、传承、发展、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整合力量、盘活资源、锻造品牌,在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研究阐释、推动教育普及、助力产业培育、扩大传播交流等方面体现新思路、呈现新亮点,具有良好的社会反响和传播影响。

  3. 案例须形成完善的实施计划,并已产生阶段性成果,工作成效突出,经验可复制、可推广,具备辐射带动、典型示范的作用。

  4. 案例须遵循中央《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总体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深度体现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的探索实践,赓续中华文脉,激发传统文化的生机活力。

  主要包括大众普及教育、精神文明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幼儿和青少年学生教育、各类教育培训、文化产业、文旅融合7类,具体如下:

  (一)大众普及教育。深入推进优秀传统文化“六进”普及工程,做大公共文化服务品牌,打造优秀传统文化传播品牌,广泛开展优秀经典阅读活动和教育实践活动。

  (二)精神文明创建。突出思想道德内涵,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文明培育、文明创建全过程,实施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行动,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全过程,推动家庭家教家风建设。

  (三)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开展优秀传统文化宣讲活动,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推动婚俗、丧俗改革,开展孝老爱亲文化建设,倡树文明新风。

  (四)幼儿和青少年学生教育。突出学前及各年龄段学生教育,开展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编写优秀传统文化知识系列读本,打造课堂教学案例,利用入学、入队、入团、毕业礼、礼等重要节点,举行明礼崇德仪式。

  (五)各类教育培训。将优秀传统文化所包含的价值追求、精神气质、思想智慧和人文情怀等,作为各类教育培训的有益探索。推进师德师风教育、机关文化教育、企业文化建设、家庭教育、礼仪规范培训等。

  (六)文化产业。坚持以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为目标,着力打造文化产业“新引擎”,大力实施“文化+”战略,推动文化资源转化为文化项目、文化企业、文化产品。

  (七)文旅融合。实施文旅融合发展,打造推出一批既“叫好”更“叫座”、彰显济宁特色、凸显山东水准、展示中国气派的文艺精品,发挥文化资源优势,打造研学旅游品牌,建设具有国际影响的研学旅游目的地。

  1.案例以图文并茂的形式报送(word或PDF均可),案例包含案例名称、案例类别、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案例概述及亮点成效(不超过2000字)等。

  3.案例扶持政策:对征集上来的典型案例,活动主办方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审。设1项一类典型案例,安排专项扶持资金10万元;设2项二类典型案例,各安排专项扶持资金5万元;设10项三类典型案例,各安排专项扶持资金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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