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中国海文化共同体重建大战略
【摘要】 “环中国海文化共同体”,既体现了环中国海地区各国文化的历史基因、基调和积淀,又体现了以中国文化为中心、为主轴的共同的主体文化特质,其基本的内涵,即“环中国海汉文化圈”。重构和建设“环中国海文化共同体”,就是重构和建设一个由拥有数千年中华汉文化主导的、追求“协和万邦”、“天下大同”、“四海一家”的伦理秩序的海洋文明的和谐世界。这是建设“海洋强国”、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家战略的应有内涵和目标指向。
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是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世界上众多国家的赞赏、认同和“加盟”,具有、经济、文化建设的全球战略内涵。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就是要根据21世纪的中国“海洋国情”、世界“海洋世情”和世界上绝大多数沿海国家普遍的和平与发展需求,将我国通过海路和平、友好沟通、连结世界的悠久历史文化传统与智慧在21世纪重新发扬光大起来,带动、影响乃至引领世界,走出一条跨海交流与合作,共同构建海洋和平、海洋和谐世界,既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建设海洋强国,又使全世界共同受益的发展道路。
要走出这样的发展道路,就要架构一种发展模式。而只有在中国源自先秦就有的“四海一家”、“协和万邦”的海洋经略与海洋和平观念、思想这里才拥有这样的智慧资源,并且有长达数千年的历史经验可资借鉴。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各国经济不再独善其身,因此不再只是局限于、局域于国家之间的竞争,“区域经济共同体”应运而生。事实上这是国际竞争新的形式,以“经济共同体”区别于“军事同盟”的“抱团取暖”,针对的是其他竞争对手。
无疑,“经济共同体”与“文化共同体”是不同的。“经济共同体”是经济导向,而“文化共同体”是文化导向。他们的区别在于,经济导向是利益诉求,以“共赢”相号召,但实质上是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动机的,共同体的“共同”和合作伴随着竞争,即利益之争;而“文化导向”则重在区域认同、社会认同、价值观认同,重在文化传统尤其是善恶观念、道德伦理、审美趣味上的价值评判和心理感受。“经济共同体”的实质内涵在于“争”,“文化共同体”的实质内涵在于“和”。“经济共同体”的价值取向在于“利”,这在东西方都一样;而“文化共同体”在东西方大不同,以中国文化为主导的东方文化的价值取向在于“义”,在于“和”,与西方文化除了上帝信仰就是世俗物欲,即除了“天国”就是“地狱”的两级追求,因而难以在现实生活中找到“文化”的“准星”大不一样。在以中国文化为主导的东方文化的价值观看来,“文化”是“文以教化”,体现的是“文明”,而西方人没有这样的“文化”,从来不懂人文社会教化,即使其极具极端性的“全民宗教”,作为西方人的精神支柱,其实质也是为其追求世俗利益最大化而不惜相互残杀所创造的“精神鸦片”(马克思语)、“心灵鸡汤”。因此,无论西方人怎么看自己的“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观念中,西方的“文化”远非“文化”,无“文”可言,体现的是“野蛮”。
近代以降,中国也好,中国周边国家、地区也好,都经历了一个“文化大转向”的过程,不但不以自己的文化而自信、自豪,反过来认同西方的文化是“文明开化”的、“先进”的文化,而贬斥自己的文化为“野蛮愚昧”的、“落后”的文化。中国自鸦片战争开始,越来越多的上层“精英”先是认同西方的“船坚炮利”,接着主张“师夷以制夷”,于是大搞“洋务运动”,进而分化、瓦解最高决策当局,对制度、国家政体进行“维新”、“改良”,最后将其推翻。原有的制度推翻了,中国向何处去?西化可乎?“中国人向西方学得很不少,但是行不通,理想总是不能实现。”“一切别的东西都试过了,都失败了。”①“君主立宪制、复辟帝制、议会制、制、总统制都想过了、试过了,结果都行不通”,②结果换来的是百年战乱、民不聊生,国家变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灾难日益深重,几万万中国人民“三座大山”压顶,只能不断爆发,直到1949年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中华民族才在世界上真正站了起来。“照抄照搬他国的制度行不通,会水土不服,会画虎不成反类犬,甚至会把国家前途命运葬送掉”。③精辟而深刻地阐述了只有通过建设社会主义才有可能实现“世界大同”的最终目标:“西方资产阶级的文明,资产阶级的主义,资产阶级共和国方案,在中国人民的心目中,一齐破了产。这样就造成了一种可能性:经过人民共和国到达社会主义和主义,到达阶级的消灭和世界的大同。”④“世界大同”的中国“传统版”表述,就是中国文化中自先秦即有、成为历代追求的“天下大同”。
日本近代的西化比中国近代的西化走得更远,更“彻底”。它通过“明治维新”自绝于中国自汉代主导的华夷制度和文化体系,走上了“脱亚入欧”、四处侵略的军国主义道路,野蛮侵略中国,吞并中国、琉球和朝鲜,侵占东南亚国家和地区。至于东南亚诸国,大多近代之后都被西方殖民,直到二战之后才逐渐获得独立。为什么这些国家,甚至中国的不少人还在念念不忘西方的“功德”,“反认他乡是故乡”?这完全是西方人在其殖民地长期“”,泯灭、撕裂了这些殖民地、后殖民地人民的价值观的缘故。
只要竞争,就会有输家和赢家。所谓“共赢”,实际上只能在非竞争的“共同体”一家之内;而在竞争对手之间,则只能在个别问题、局部问题、暂时性问题上“各取所需”罢了。因此,只要国际上存在着“竞争思维”、“竞争观念”、“竞争模式”,就必然导致矛盾、斗争乃至战争。而“竞争思维”、“竞争观念”、“竞争模式”,却恰恰正是导源于西方人文化基因的国际关系模式和世界发展模式。世界上到处摩擦不断、纷争不断、军备竞赛不断、战争阴云不断,恰恰正是西方文化主导这个世界的结果。
本来,世界上的文明多种多样,东西方都有各自的价值观念和生活模式,可以相互交流、学习、借鉴,友好为邻,和平相处,但自从近代西方人在这个地球的西北角落航海“崛起”、四处“发现”世界之后,这个世界就再也没有安宁过:西方人“发现”了哪里就侵略传教到哪里、占领殖民到哪里,用和平世界所不具备“优势”的“坚船利炮”轰开一个个文明民族的国门,他们善于在殖民地、在整个世界上鼓吹“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丛林法则”,完全把人类视为“物欲主义”的“动物世界”。于是,人们发现,在西方主导的竞争模式下,世界环境资源在日益恶化,国家之间、人口之间的贫富差距日益扩大,世界性、区域性、各国内部性的大小争端、争斗乃至战争此起彼伏,人们似乎从来不懂得忍让、妥协、友善,似乎从来不知道道德、礼义、廉耻为何物,为茫茫大海上的一块小小的礁石哪怕是若隐若现、似有似无的礁石也要绞尽脑汁、撕破脸皮、争吵得一塌糊涂,甚至会大打出手,进行一场国与国之间、地区与地区之间甚至不惜爆发一场整个世界范围的现代大战,完全到了不知“文明”为何物的地步。无怪乎即使在西方人那里都不断有从善者流惊呼,现在这个世界,已经到了“必须从两千年前的孔子那里汲取智慧”⑤的时候了。
如不赶快改弦易辙,我们这个世界难道还能“可持续发展”吗?而要拯救这个世界,拯救我们人类自己,不讲和、不讲义、不讲礼、不讲文明、不讲和谐万邦、不讲天下一家、不讲“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不讲“四海之内皆兄弟”,难道还有别的出路吗?
出路无他,就在东方文明这里,在以中国为中心、以汉文化为主流文化的环中国海文化圈的传统根基这里。我们必须从汉文化的核心价值观这里找回自觉,找回作为自己的文化主人的自豪,找回曾经在近代之前一直令西方人仰视的文化的自信即使今天我们很难再令西方人仰视我们的文化,我们能不能至少“独善其身”?
“汉文化圈”,是中国与环中国海周边国家、民族在悠久的历史上形成的以中国为中心、主体和主导的汉文化共同体。这个文化圈,就是环中国海文化圈。汉文化,是中国与环中国海周边国家、民族共同拥有的主体文化。
这一文化圈,因主要是环中国海的东亚地区(包括东南亚和东北亚⑥),也称为“东亚文化圈”(广义的)、“东亚汉文化圈”、“东亚儒家文化圈”、“东亚汉字文化圈”等。
第一,共同使用汉字为基本文字,所有的环中国海主要国家,尤其是与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建立了封贡制度、纳入中国中原王朝管辖体制、在其官方文化和主流文化上奉行汉文化的属国,也称为“朝贡国”⑦,历史上都如此;第二,以汉文为共同官方语文,因此官方法定文书与民间通用文书均以汉文为正宗,其民族文字或借用其他文字只作为辅佐文字,其民族语言主要表现为口语;第三,共同或类似的政府组织结构和以郡县制为基本行政制度;第四,共同的科举选官制度(大多既遵行中央政府的科举制度,中央接受属国学子参加科举考试,进士者可受朝廷命官任职;也在其属国地区内举行科举选仕);第五,共同的官方典礼、律令、岁时历法制度(属国必须“奉正朔”,即以中央政府颁布的统一历法纪年计时,“过”共同的岁时节日);第六,共同的历史典籍制度、文学体制和书法艺术样式;第七,共同的家族、家庭、家教和人生礼仪制度;第八,共同的官方主导、民间通行的儒家文化为主体和主流文化,拥有共同的传统价值观念,如天人合一、人伦道德、以利价值等;第九,以私塾和书院教育为主要形式的儒家学校教育制度;第十,共同的心理情怀和审美情感(如心理感情的细腻,柔美、优美情感,恬静闲适心态)等。
总之,东亚汉文化圈这个文化共同体,人种同类,文化同宗,地缘相连,血缘相亲,经济互补互动性强,联系紧密。
东亚汉文化圈在历史上的基本“区域”性质,就历史上自汉代以降的大部分历史时期的总体而言,是中国历代中央政府统辖(包括郡县流官直辖地区和封国土官自治地区等多种行政管理体制)的区域共同体;中原王朝与周边政权的基本关系,是中央地方的分封朝贡关系。而这个共同体的基本幅员空间和体量,是通过环中国海的航海沟通和、经济、文化交流实现的。“海上丝绸之路”,其核心区域就是环中国海。
这个共同体,在中国历代王朝帝制下,中央直辖地区与华夷中藩和册封朝贡制度下的属国地区互动互补,有机一体,有数千年一体化发展的悠久历史。与其与西方的关系相较,这个共同体不应该被西方破坏得了、争夺得去。近代以来,它在某些地区、某种程度上被西方破坏了、争夺了、控制了,只有一个半世纪,只是历史长河的一瞬。
中国历史上的“属国”,是自秦代改三代分封制度为中央集权制度之后,历代中央政府实行“一国两制”即以郡县直辖为主、封国自治为辅的行政制度下的封国,是历代王朝对三代分封制度的延续。历代中央政府在郡县直辖地区实行命官(流官)制,直辖郡县地区向中央政府按定制缴纳税赋;在分封自治地区实行册封王爵(世袭)制,封王自治政权向中央政府按定制朝贡,不纳税赋。册封王爵的人选,主要是皇亲宗室中有重要地位或卓越功勋者,历代也往往册封“开国功臣”,是为“异姓王”;在边疆、海外藩邦地区,则除了设置郡县直辖外,一般册封其原来的土著首领为“异姓王”,实行“皇封世袭”制度,其建制即为中原王朝的属国。属国王职在必要时也兼领朝廷命官职,如“都督”、“总督”、“大将军”等。国王夫人称“妃”而不得称“后”;国王母称“太妃”而不得称“太后”;国王遵制在子嗣中选备的世袭继任者称“世子”而不得称“太子”;国王去世后世子须向中央王朝告哀并上表请封袭职,在中央政府经严格核实,由皇帝下诏,派遣使臣册封;封王使臣抵达属国并举行册封大典之前,世子为“权理国事”而不得擅自称“王”。中央政府对海外属国实行的这些规制,基本等同于对内地属国。一般情况下,历代皇帝均对海外属国国王及其朝贡使臣格外礼遇,赏赐丰厚。有些情况下,例如其自治地区较大、国力较强,而中央政府一时难以有力控制时,也出现其国王一面向中央皇帝称臣、一面在其内部僭越称帝的情况,中央政府往往视形势和能力,或遣官训谕,或打击,另封国王,直至改为郡县直辖地区,或默认其现状,伺机改变。至晚清,在西方侵略势力蚕食占领和诱逼下,中国的属国地区除部分改为直辖地区外,大部分被西方国家和日本占领殖民,二战之后才大多“独立”为现代意义上的国家,如朝鲜、越南等,而其中的琉球国,则至今仍在日本行政管辖之下(日本在此地区设为冲绳县)。现代学者往往套用西方现代“国家”概念讨论中国历史上的“疆域”、“领土”问题,将中国历史上的属国划出中国古代和近代的领土疆域之外,这与历史事实不符,并且是严重歪曲。
中国商周时期实行的即是分封制度,这是至今中国区域文化板块(如“燕赵文化”、“齐鲁文化”、“吴越文化”、“荆楚文化”、“巴蜀文化”、“八闽文化”、“岭南文化”等)特色凸显的重要原因;箕子朝鲜,就是周王朝的封国。秦代实行中央集权帝制,在中原地区直辖郡县,但在周边地区仍然实行属国自治制度。自汉始,汉文化圈开始在环中国海地区扩大,两汉海外直辖和藩属自治地区主要是朝鲜半岛、日本列岛、半岛(中南半岛)。
朝鲜半岛北部由卫氏朝鲜改为汉朝直辖郡县地区,设置为四个郡,后郡县撤并,改为地方部族自治地区,此后无论是半岛三国时期,还是新罗、高丽、朝鲜时期,都是中原王朝的属国地区(元朝曾将其直辖为行省,但也与中原地区的行省有别)。
在日本列岛,其倭国受汉王朝封为属国,其王称“汉倭奴王”。⑧日本各地政权和统一政权向中央王朝朝贡并接受册封,自汉朝至隋朝之前是紧密型的,唐朝大多时期只朝贡不受封(唐朝日本接受中土文化最多、最直接、最普遍、最全面),宋朝大部分时期朝贡并受封,明朝时期朝贡时间较长,受封时间较短,清朝不再朝贡,并在其明治“维新”后“脱亚入欧”,接受西方制度变为军国主义国家。
东南亚群岛和半岛地区,自秦汉开始设置郡县和藩属自治地区,其中今越南地区在秦汉直至晚清,一直是中原王朝的直辖郡县或属国自治地区;东南亚群岛及马六甲地区也大多同样,但较半岛地区为晚,大多自唐宋时期。
明清时代,中国的属国主要有朝鲜、琉球、安南、缅甸、老挝、暹罗、吕宋、苏禄、爪哇、马拉加、尼泊尔、不丹等周边地区,以及南亚、非洲东部地区的一些王国政权。其中琉球自明初洪武直至晚清,自公元1372年正式纳入中国王朝封贡体制至1872年被日本侵占,整整500年。中日其后为此谈判多年,悬而未果,因而一直被日本霸占。
东亚环中国海汉文化圈的构建,主要是通过海上交通网络和官方与民间的航海往来实现的。数千年中,数不尽数的中外使臣使团的海上往来,构成了中央政府与属国政府关系和上层文化关系;数不尽数的中外商品商民和移民的海上往来,构成了在民间层面上汉文化的对外传播和海外文化对中原文化的影响、中外文化的互动发展。
东亚汉文化圈隶属中国中原王朝的历史的终结,始自19世纪中叶西方殖民势力先是对这些属国的侵略和霸占殖民,后是对中国王朝本土的侵略。在殖民帝国主义和国内投降派、洋务派等内奸、代理人里应外合对清朝政府的胁迫下,清政府与西方和日本签订了一个个条约,大部分属国被割让出去。例如,日本通过与晚清政府签订的条约先是操纵朝鲜“独立”进而将其吞并;法国也通过与晚清政府的条约得以在越南殖民。至于东南亚岛屿地区各政权被西方先后“正式”殖民而不再受封和朝贡,这是晚清本土自顾不暇的结果。
自近代已降,汉文化圈的共同体体制被西方打破、在现代化进程中被官方中断,因而其经济、文化共同体的机制和功能,也随之解体,退居次要地位。
西方东侵、西方文化东渐,与东方国家内部的投降派和西方代理人里应外合,在经济体制、体制、文化体制上逼迫政府就范,导致东方世界“汉文化圈”中的汉文化走向式微。体制上,是西方民族国家理念下各自“独立自主”的“国家”。但日本、韩国一直有西方国家驻军,其安全受到西方国家的“保护”,因此,实际上,日、韩都还并不是真正“独立自主”的国家。越南等东南亚国家,刚刚结束其西方殖民地的历史几十年时间,其国家政权“习惯上”仍然不断需要西方的“保护”和对西方的依赖。经济体制上,走西方主导的现代工业化、商品化、市场化道路,推进经济全球化,尽管遇到(这种、更多地爆发在韩国),政府仍然不遗余力。这一方面是政府官员、知识阶层接受了西方现代观念的表现,一方面是科技阶层、企业财团工业和商业利益驱动的结果。文化上,在其上层主导、倡导下,以西方文化为尊。主要表现就是全民学英语、到西方留学、学西方理论、学西方观念。
同时应该看到,西方文化主导、汉文化式微,迄今不过一个半世纪。“汉文化圈”尽管在现代“国家”林立的世界格局中早已在层面上解体,但汉文化作为这些国家、地区的传统文化基因,仍然普遍存续,甚至在社会传承、生活使用中仍然是主流:
第一,汉字仍然使用。其共同使用汉字为基本文字的、经济、社会生活化的历史难以割断。第二,其民族语言中的汉源词汇难以抛弃。例如朝鲜语,无论韩国、朝鲜怎么“去汉化”、“去中国化”,其60%到70%的词汇是汉语语源词汇。第三,政府组织结构和郡县制的基本行政制度,延续的仍然是中国化传统。第四,其岁时历法制度尽管都已西方化,“公元”化,但其历史上“奉中国正朔”所形成的传统历法仍然在民间施行,即使是西方化了的历法中的“年中行事”,即某月某日的“节日”内涵,仍然大多是传统的源于中国的岁时节日。第五,其文学、艺术,如诗歌、小说、戏曲、书法、绘画等文学艺术样式及其审美情趣与心理文化,至今无不是中国化与其地方化、民族化融汇的产物。第六,其中国化的家族世系、家庭伦理、家教文化和人生礼仪制度,至今在环中国海地区,尤其是朝鲜半岛、中南半岛的越南地区,仍然没有改变。第七,无论官方推行或压抑,其民间文化仍然通行儒家文化为主体、主流,尽管杂糅了一些西方的宗教与世俗文化,传统价值观念,如天人合一、仁义礼智信、身土不二等人伦道德、义利价值,至今仍然在发挥着基础的、底蕴的作用。第八,共同的心理情怀和审美情感。这些源于中国文化影响的“东方特性”,已经成为在环中国海区域各民族中难以根除、也不可能泯灭的“已经溶化在血液中”的文化基因。这里再着重强调三个概念:
其一,“家”。汉化家族家庭社会制度仍然是环中国海主要国家、地区基层社会“细胞”的基本制度。如汉化姓名,主要在韩国、朝鲜、越南等国(日本式姓名制度是中国式姓名制度的变体),无论怎样西化也不可能更改。朝鲜半岛的移民,远古时期就有,战国、秦汉之际出现移民潮,秦末“燕、齐、赵民避地朝鲜数万口”;日本列岛,最早的移民也出现在新石器时期,有史以来,日本广泛认同的是徐福航海大移民;东南亚华侨华人,则人口比例更大,清朝甚至成立过华人附属清朝的兰芳共和国⑨;至今新加坡华人占大多数,祖籍都在;其他各国情况也相类。⑩
其二,“儒”。汉文化传统仍然深度影响乃至规范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生活方式。至今人们往往依然用“儒家文化圈”指称环中国海汉文化圈。儒家经典与童蒙教育,儒家道德伦理观念、秩序与情感,儒释道既分又糅的宗教与民间信仰,祖宗崇拜、英雄崇拜、民间民俗鬼神信仰与祭祀,在汉文化圈国家、地区仍然作为民俗文化,在民间普遍传承,普遍贯穿、渗透于“年中行事”尤其是家族社会、岁时节令和衣食住行等日常生活之中。
其三,“汉字”。通过汉字的载体实现汉文化的传承,是东亚汉文化圈各国各地区对其历史的认同、对其祖宗的认同、对其文化典籍和文化传统传承的内在需要。不使用汉字,不传承汉文化,就没有人读得懂其古书古文,没有人懂得其国家、民族历史,没有人懂得其家族、姓名来历,没有人懂得其民俗传统内涵,也就失去了其民族文化的“根”和“本”。尽管他们现在都以民族主义的名义夸大“本国文字”的作用,事实上却一直在“纠结”,他们都知道已经和将要失去什么。他们很需要迷途知返。
总之,在环中国海,“人种同类,文化同宗,地缘相连,血缘相亲,经济互补互动性强,联系紧密”环中国海汉文化圈这一文化共同体,至今仍然拥有共同的传统文化认同感,共同的传统文化价值观,共同的传统主流文化的社会主体民众基础。这些“共同的拥有”,使之作为一个“文化共同体”,基本条件、要素具备。它在历史上本来就是一个文化共同体,只不过被西方的东侵给破坏了。而如今它还能不能成为这样一个“文化共同体”,就看我们想不想、要不要在现代条件下去着力重建了。
环中国海汉文化圈这一文化共同体重建有利的基础条件:第一,政府推动。尽管周边国家政府的真实主张不一定都是推动“文化共同体”的重建,但至少在“说辞”上,推动东亚和平、友好,总是周边各国的“共同主张”,至少是“主流声音”。中国完全应该而且完全可以因势利导,引领、主导这样的“共同主张”和“主流声音”,使之进入政府之间的高层对话与决策层面,由顶层设计朝着制度构建,一步步向前推进。第二,民间自觉。中国人出于善良的天性,对世界人民都是友好的,主张以和为贵。事实上,周边国家人民由于自古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天下一家”、“四海之内皆兄弟”的理念也同样根深蒂固。第三,人文交流。中国与周边国家双边建交以来,相互人员往来和移民迁徙形成的社会互动越来越广泛。尤其是基于历史、基于移民,认祖寻宗现象所引发的共同文化、共同族源认同现象越来越多,在中日、中韩、中越等国之间司空见惯。第四,经济一体。中国与周边国家经济上已经相互依存,贸易往来、经济一体化关系越来越发展,建立经济共同体的愿望日益强烈。关税问题、贸易壁垒与摩擦问题、签证可否互免等问题,都可通过共同体解决或逐渐解决。第五,和平追求。谁也不想打仗,追求和谐和平,是中国人民、周边国家人民和全世界人民的共同之梦。东亚人民应该有信念、信心通过智慧解决争端,和谐共建。第六,文化认同。汉文化圈周边国家的汉文化传承丰富,近代以来中国本土传统文化破坏严重,反而出现了“中国文化在海外”之说,尤其在今日韩国、日本、新加坡等地,汉文化元素特色明显。
目前面临的问题:其一,环中国海周边各国政府在西方国家、西方经济学家主导的“现代化”理念下,以经济指标、经济增长和经济利益为国家追求目标,以世界尤其是邻国的经济资源、商品市场的国家“占有”为政府目的,掩盖了政府以国民幸福为根本利益的责任和使命,这成为世界和地区不安定的最大根源。其二,环中国海周边各国民间都在西方思想、影响下,重商主义普遍流行、商人占主导地位,汉文化传统即使在民间层面上也同样遭到了严重破坏。其三,环中国海周边各国二战后、殖民后,在其“精英”观念和理论主导、影响下民族主义泛起甚至泛滥,往往有意无意歪曲历史、中国,视汉文化为其民族文化而不认中国为源头。其四,受海洋经济发展思想、海洋竞争意识和海洋霸权主义主导,受《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引发的全球性“圈海运动”影响,周边国家与我东海、南海争端不断加剧。其五,西方(欧美)国家依然力图在中国周边国家强化其干扰、影响力,、破坏东亚汉文化圈的一体化。其六,中国自近代以降,西化、崇洋媚外思想不时泛滥,自我轻视、甚至自我贬损,自身的中国文化自尊心、自豪感、自信力、影响能力亟待加强。环中国海汉文化共同体重新建构的应有举措,至少应包括以下三个方向:
首先,从中国自身做起,大力传承中国优秀传统文化,以此为基础创新发展,以对中国文化主体、本位的认同感、自尊心、自豪感、自信力促进中国社会主义文化的大发展大繁荣,提高中国文化在东亚汉文化圈乃至全世界的影响能力。
其次,国家支持文化界、学术界、社会各界组建东亚国家合作组织机构,大力开展汉文化学术研讨、教育交流、民间互动交流,进一步加大向世界推广汉语汉文化的四海一家、天下大同、协和万邦的思想理念及其历史作用的力度,尤其重视在汉文化圈国家的重点推广普及,采取更多更切实际更有效的措施,全面彰显汉文化的仁善、和美、亲情、温馨的文明魅力。
最后,建立环中国海国家地区一体化的和平、和谐机制和制度,建成环中国海文化共同体,最终目标是实现环中国海和谐世界,进而建设全球全人类的和谐世界,实现“世界大同”即“天下大同”。
为此,中国需要明确建设和实现这一最终目标的理念和信念。像中国这样一个有着至少五千年文明历史的泱泱大国,如果将国家发展的目光、目标只限于己国之私,甚至只限于GDP的增长,没有长远目标乃至最终目的的设定与追求,是不可想象的。
为此,中国需要进行这一最终目标的“顶层设计”。国家的一切经济发展指标、国际合作、外交斡旋、海洋权益维护问题上的具体举措,可以多种多样、多向,但都须指向这个最终目标。
为此,中国需要为此而建构实现这一最终目标及其“顶层设计”的基本思想、基本理论。要一方面向全体人民讲明白,反映全体人民追求国泰民安、天下太平、和谐幸福的意志意愿,得到全体人民的拥护支持,一方面要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国际和区域场合,宣传、引领、主导实现这个最终目标的理想理念、制度设计和共同实施的“路线图”。
为此,这个最终目标的先行措施应该是建构环中国海各国各地区之间在海洋上的“不争”机制和制度。因为只有“不争”才会指向和实现“和平”;只有“和平”才能进而实现“和谐”。
为此,必须建立海洋上的“共有”、“共享”制度。只有“共有”才能“不争”;只有“共有”才能实现“共享”;只有“共有”、“共享”,才能实现环中国海各国各地区“海洋利益”和国家、民族“整体利益”的最大化。因为只有这样,环中国海各国各地区的海洋与社会才会是和平、和谐、生态、美好的。
“共有”、“共享”首要、也是基本的前提是“不分”。东中国海、南中国海一共就那么大,一向就是环中国海地区人民“共有”、“共享”的海洋环境与资源空间,环中国海地区人民、其他地区人民世世代代在东中国海、南中国海上自由自主地捕捞、航行,所谓“你的”、“我的”,指的只是海中岛屿的属权,其内涵并不涉及海域;各个海域中渔民的捕捞、船员的航海,只是依照传统和习惯的自由自主活动,只要不是走私、偷渡、叛乱,政府并不干涉。只是到了近代西方东侵殖民以及日本脱亚入欧更加野蛮的侵略殖民之后,东中国海、南中国海上的和平才被打破,东中国海、南中国海才被分割撕裂:西方人、日本人或侵占东中国海、南中国海岛屿,海战四起;或以大机械船横行海上,垄断、侵占别人的或共有共享的传统渔汛渔场等渔业资源;或开辟现代港口码头、海上航线,独营独占,抢夺、挤兑了别人的海上“饭碗”。日本向全世界投降、二战结束之后,西方世界在其贪得无厌的物欲世界观主导下,又导演、引领了全球性海洋资源的竞争和“海上圈地运动”,作为全球海洋竞争、圈海运动纷争的“相互妥协”产物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出笼,使“海洋是人类共同遗产”成为一纸空文和废话,愈发加剧了全球性海洋争端四起和海洋国家之间关系的无情撕裂。自然地,也就导致了东中国海、南中国海不能幸免,环中国海国家、地区为了争夺大家共同的本来十分有限、根本不够按照《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实施瓜分的这片“内海”而各执一词,纷争不断,相互争斗,大伤和气,以至于不但恶言相向,而且形成海上对峙。
为此,必须淡化、降解现代国际公约、协定等对“环中国海文化共同体”在海洋上的不争、不分即共有、共享从而实现和平、和谐海洋国际秩序和区域制度建设的消极影响与破坏力度,代之以有利于和谐、合作、和平的国际公约与协定。尤其是彻底废弃或重新修订《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使之真正有利于保护海洋这一“人类共同遗产”,加强各相关国家和地区对海洋“共同关爱、共同保护、共同享有”的责任、义务与权力,以“不分”从根本上实现“不争”,从而引领、规范、促进本地区和世界的海洋和平、和谐新秩序的诞生。
以“不分”从根本上实现“不争”,是人类实现和平进而实现和谐的最基本也是最根本、最关键的途径。或许不少人认为这样做很难。其实这是现代思维、理念和理论导致的一个严重误区和“盲点”。已经被西式思维化了的“现代人”们,一直被物质、权利、竞争的“下意识”思维与理论所误,迄今还没有这样想问题。西方在其思维惯性下“想到的”是如何分割和多占利益,因此先是主导了一个又一个的军事同盟条约、“限制(别人)”核武器条约等,进而又“想到”并导演制定了控制和占领世界资源与市场的“WTO”条约等一系列的“全球一体化”条约,而每一个国际“条约”都是利益的权衡、谋略的较量、争夺与让度的斡旋,因而每一个国际“条约”的“谈判”都动辄数年、数十年,而且更多的是一直“谈不拢”,其“难度”可见。而以“不分”从根本上实现“不争”符合全人类的共同理想共同愿望,不涉及任何国家、地区的任何海洋权益、利益的分割,只需探讨各国各地区如何不破坏海洋资源与环境即可,这样的“谈判”,绝不可能争吵,绝不可能有什么“谈不拢”,只会“一拍即合”,成为全人类实现海洋和平、世界和平的智慧的、欢乐的盛宴。这样的智慧,才是大智慧;而这样的大智慧,只有在中国文化及其所主导构建的环中国海文化圈拥有的数千年东方“和合”文化中才能找到。
“环中国海文化共同体”的建成之日,也就是东亚海洋和谐世界的实现之时;东亚海洋和谐世界实现了,全球海洋和谐亦即真正的“四海一家”、“天下大同”的世界。
西方崛起于海洋争霸、四处外侵所主导的世界“现代化”进程,其对东方世界的破坏只不过一个半世纪,是人类万千年历史长河中十分短暂的一瞬。这一点具有根本性的认识,即使在西方社会中也不乏其人;在东方社会,尤其是在曾经引领和主导过东亚环中国海世界长达数千年之久的中国,经历了“近代”之后上上下下的探索、追求、尝试、失败、迷茫、奋斗进而走向“复兴”之后,更应该有这样的主体认知和文化自信。我们的“海洋强国”建设也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也好,不应该只被视为国家经济发展的物化的抑或作为策略的国际合作的短期目标,其最终目标指向,应该是先是区域的进而是全球的海洋和平、世界和平,进而实现“四海一家”、“天下大同”。这才是无论中国人民还是全世界所有爱好和平人民都会期之以待并完全可以实现的共同之梦。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海洋文化理论体系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12&ZD113)
1:《论人民纪念中国党二十八周年》,《选集》第四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第1468页。
3习:《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的讲线:《论人民纪念中国党二十八周年》,《选集》第四卷,第1469页。
6“东北亚”地区包括的国家主要有中、日、韩、朝四国,因是东亚的主要地区,通常也以“东亚”指称。
7刘信君:《中朝与中国和东南亚藩属国朝贡制度之比较》,“在中国古代封建王朝建立的朝贡体系中,分为典型朝贡国和准朝贡国。典型朝贡国有朝鲜、越南、琉球;准朝贡国主要是其他的东亚、东南亚国家。”《广会科学》,2011年第1期。
8《后汉书卷一百一十五》:“建武中元二年(公元57年),倭奴国奉贡朝贺,使人自称大夫,倭国之极南界也。光武赐以印绶。”《后汉书卷一百一十五》:安帝“永初元年(107年),倭国王帅升献生口(即人员)百六十人,愿请见。”汉朝颁赐“汉倭奴国王”金钮印,1784在日本北九州出土,至今仍陈列在福冈市博物馆。
9从明朝中期至清初,中国移民到东南亚地区的主要流向分布,是菲律宾的马尼拉,印度尼西亚的巴达维亚、万丹,泰国的北大年,暹罗的大城等。到日本的移民分布,主要是长崎和平户。一般估计认为,在17世纪移居东南亚地区的华民总数约在9万到10万人之间;明末清初移民日本的华人也数量可观,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仅在长崎的华人就达2.3万之众。到鸦片战争时,中国海外移民人口增长迅速,总数已达100万到150万之多,遍布东南亚、东北亚各地。其中人数增长突出的,一是暹罗,由于华商和潮州人种植业的发展而成为中国海外移民最聚集的地区,人数约达70万到100万;二是婆罗洲矿业的繁荣使中国移民迅速趋集,鸦片战争前夕已达15万之多;爪哇地区华民总数约在11万到12万之间;马来半岛的种植园区、矿区以及英属海峡殖民地的新埠槟城、马六甲、新加坡等地,中国移民亦大大增加;越南、缅甸的中国移民到鸦片战争前夕也发展到各有10多万的数量。杨国桢等:《明清中国沿海社会与海外移民》,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39~45页。
10目前,从华侨华人的海外分布看,超过80%居住在东南亚,其余依次是美洲、欧洲、澳洲、非洲。据我国侨务部门和相关学界近年来研究统计的数字,东南亚国家中,泰国华侨华人850万(2006)占当地人口14%,印尼华侨华人750万(2005),占当地人口3.1%,马来西亚710万(2008),占当地人口26.5%,新加坡270万(2009),占当地人口75.6%,菲律賓150万(2004),緬甸130万(2003),越南1,263,570(2006)。以上为亚洲华裔人口超过100万的地区。从华侨华人的祖籍看,广东籍占54%,福建籍占25%,海南籍占6%,其他省、市、自治区共占15%(其中以、广西、山东、新疆、云南为主)。在东南亚,粤籍、闽籍和其他省市之比为5∶3∶2。若以方言划分,使用闽南(泉州)、广府(广州)、潮州、客家四种方言的人,占海外华侨华人总数的80%左右。见中国新闻社《世界华商发展报告》课题组:《2008年世界华商发展报告》中国新闻社2009年2月2日发布。。
曲金良,中国海洋大学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教授、博导,海洋文化研究所所长。 研究方向为民俗文化学、海洋文化学。主要著作有《中国民俗文化论》、《中国海洋文化史长编》、《海洋文化概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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