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载】中国教育改革科学发展路径透视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3-05-10

  经历了改革开放30多年的大变革、大发展和大跨越,中国教育事业站在了一个崭新的历史起点上。历史的车轮在驶过21世纪的第一个10年后,又面临着新的沟坎:

  如何在取得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实现高等教育大众化、提升职业教育质量等一系列令世界瞩目的成就之后,破解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新矛盾与新问题?

  两年来,对中国教育来说,改革的步伐之快、力度之大,前所未有。在2010年召开了新世纪第一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发布了描绘未来10年改革发展宏伟蓝图的教育规划纲要的同时,国务院成立了由20个部门组成的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对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方针政策措施研究部署、指导实施、统筹协调。成立如此高规格、跨部门行政协调机构推进教育改革,在新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在“系统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思路指导下,教育改革的步伐坚定向前迈进。

  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不改不行,乱改也不行。任何一项重大教育改革的推进,牵一发而动全身,改得好,将惠及一代人,改得不好,会波及一代甚至几代人;头痛医头、脚痛治脚,结果也可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特别是当前我国教育改革已进入“深水区”,易改的已经改了,剩下的都是“硬骨头”。因此,必须控制好改革风险,做到上下衔接、左右协调、形成合力。为此,中央领导强调,教育改革的总体思路必须“系统设计、试点先行、有序推进”。

  系统设计,也是总体设计,更是高层设计。在教育规划纲要制定期间,教育部门就同步开展各地各校改革诉求摸底,系统研究突破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经过充分调研和反复论证,确定了从培养模式、办学体制、管理体制和保障机制四个方面进行部署的总体框架。这四个方面的改革,犹如四个从内向外依次展开的 “同心圆”:第一层是培养模式改革,关键是教育教学模式改革,这是教育最核心的内容,也是一个好的教育制度设计的出发点和归宿。第二层改革是办学体制改革,关键是建立现代学校制度,保证学校办学的自主权,让懂教育的教育家办学。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和运行,关键在于处理好学校与政府、社会之间的关系,这就是第三层管理体制改革。而三个层面的改革,均离不开教育基础条件的支撑,其中最重要的是教师队伍和教育投入,这就是第四层保障机制改革。同时,这四大方面的改革事项中,有的改革主要涉及学校层面或局部地区,应充分尊重基层,鼓励地方和学校自行探索,大胆试验;有的涉及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铺开推进改革的条件尚不成熟,需各地各校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后再以点带面逐步推开;有的涉及我国教育重要标准制定、重大制度创新,必须由国家层面统一设计、组织实施。这样,改革内容分为四个方面、改革实施分为三个层次,形成了新一轮教改“四面三层”的大格局。

  试点先行,是为了确保改革风险最小化、改革效益最大化。教育改革既涉及体制机制突破,也涉及思想观念更新,更涉及各方利益调整,许多问题没有现成答案,必须试点先行。为此,教育部门会同有关方面从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心、制约事业发展的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入手,细化出125项需要重点突破的具体机制,其中培养模式36项、办学体制36项、管理体制24项和保障机制29项。围绕这些改革重点,请各地各校根据教育规划纲要精神自愿申报试点项目。经过“三上三下”严格评审程序,最终在全国确定了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分别由31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80多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承担,形成了教改试点的总体方案。

  我们看到,在教改总体方案的有序推进中,为尊重基层积极性、主动性,教改总体方案中425项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最大程度地反映了基层的改革愿望,充分尊重基层的首创精神;为体现改革科学性、性,所有试点单位的选择和试点方案的确定,均严格履行了专家论证和行政评议程序,经过了教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认真审议,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未经专家论证和行政评议通过的试点方案,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不予备案;为保证试点操作性、实效性,每项改革试点项目,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确保改到实处、改出实效。

  当“有教无类”、“教学相长”的观念从2000多年前延续至今,当破解“钱学森之问”从梦想变为实践,科学的人才培养观成为许多人的期许:转变观念、解放思想,鼓励学生对知识保持好奇心与求异思维;因材施教、发展特长,尊重学生的差异与个性;科学评价、激发创新,建立更为科学灵活的评价体系从这样的出发点起步,教改总体方案明确了改革路径:重点围绕推进教育教学内容、课程、方法改革,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探索构建人才成长“立交桥”。

  在基础教育领域,两年来,围绕“减负”、全面发展、改革评价制度等“老大难”问题,一些地区与学校积极探索,取得了实施素质教育的可喜进展。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小学,立足课堂,改革教师培养、课堂教学、校本课程、作业布置,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上海改变原来单纯以学业成绩为唯一评价标准,构建中小学学业质量“绿色指标”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学校为实现“轻负担高质量”的教学而努力

  在高等教育领域,一场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着力培养创新型人才为核心的高等教育质量运动,在中国2000多所高校如火如荼地开展。2011年7月,全国17所大学设立“试点学院”,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试验,为破解“钱学森之问”、推进高等学校综合改革走出试水一步。19所高校启动实施了“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193所高校创立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19个部委、58个行业组织及企事业单位参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

  在职业教育领域,人才培养模式也发生重大变化,与行业、产业、企业结合更加密切,学生实践动手能力明显提高。四川全面实施“9+3”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计划。为藏区孩子在完成国家九年义务教育后提供3年免费中职教育,这一免费教育计划,不仅成为藏区群众脱贫致富的惠民工程,也探索了一条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之路

  两年来,从东部到西部,从城市到农村,从基础教育到高等教育,从普通教育到职业教育,都在积极探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有效途径。中国教育正加速走上一条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的道路。

  对于中国的教育工作者来说,这样的发展现状需要正视:受原有计划思维模式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现代学校制度还未完全建立,社会参与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健全,民办教育制度环境还不完善,总体上缺乏活力解决这些问题,从根本上要靠继续深化办学体制改革。

  2010年,教改总体方案明确提出:“改变单一的政府包揽办学的体制,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办学的积极性,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两年来,按照总体方案的部署,一些地方和学校在探索多元办学体制、落实高校办学自主权、改善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等方面大胆尝试,并取得了重要进展。

  我们看到,浙江大力推行“名校集团化”、“城乡学校共同体”等办学机制,丰富城乡对口帮扶模式,有力缓解“择校热”。

  更可喜的是,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也迈出了实质性步伐。2011年,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从实体和程序对大学章程制定的原则、内容、程序、监督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今年4月,“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启动,积极吸纳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及国家创新力量参与高校办学,将带动我国高校办学模式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与此同时,伴随着教改的春风,多年来在困惑中前行的民办教育,也迎来了新的发展曙光。从中央到地方,一揽子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已经出台或正在酝酿。

  在办学体制改革的探索中,社会参与学校管理也在悄然兴起。今年2月,教育部发布《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将家长委员会作为建设依法办学、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

  提供惠及全民的公共教育服务,政府负有首要职责。政府如何科学、高效管理教育,既是国家制度设计要考虑的问题,也是当前教育体制改革要解答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仍未走出“一放就乱,一收就死”的怪圈,政府、学校、社会之间的关系尚未完全理顺。要把该管的管好,该放的放开,要优化学校的发展环境,扩大教育运行空间,就必须继续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调减和规范政府在经费分配、项目审批等方面的权限,强化政策调控、标准制定、质量监测、信息服务等职能。

  为此,教改总体方案提出了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领域: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的责任,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改进教育管理和决策方式,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进高等教育管理方式,深化教育行政管理改革,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管办评分离,形成政事分开、权责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

  这是一场从根本上创新管理模式的,这是一场政府针对自身的。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积极推进简政放权和职能转变,各地创新教育管理方式亮点纷呈:教改总体方案中确定的北京、上海、安徽、广东、云南、新疆和深圳市6+1省级教育统筹综合改革试点有序推进,通过与教育部签署合作协议等形式,上海、安徽、广东、云南、湖北、河南等省(市)政府统筹教育的责任得到强化,教育管理重心初步实现了下移。

  教育决策科学化、化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国家教育咨询委员会、国家教育考试指导委员会等咨询和指导机构先后设立,加强了教育决策的咨询和论证,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进一步得以实现。

  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使得政府责任更加明晰、行为更加规范,政府、学校和社会的关系更趋和谐。理顺之后的教育管理体制,势必为未来的教育改革发展带来更快的加速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保障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但由于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发展水平不高,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支撑能力不强,这也是必须面对的现实。

  两年前,为破解这一难题,教育规划纲要将保障机制改革作为重中之重进行全面部署,特别是就提高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明确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

  两年来,围绕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4%的目标,从中央到地方采取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

  国务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大财政教育投入的意见,对确保如期实现4%做出全面部署;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成立了4%办公室,加强对各项教育投入政策落实情况、重大项目实施情况及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动态监测、评估和督查。

  广东提出从2010年起,逐年提高财政一般性支出中教育拨款比例1个百分点,力争2012年达22%,2015年达24%;河北建立健全了考核机制,将教育经费投入情况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从公共财政预算安排的教育支出看,2012年将如期实现4%目标。这将是我国教育史上的又一重要里程碑。

  为此,教育部、财政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合理安排使用财政教育经费的指导意见》。围绕育人为本这个核心和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两大重点,加强各级各类教育发展中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把钱更多地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倾斜,向特殊困难学生倾斜,向农村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学前教育倾斜。与此同时,制定《教育经费使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教育规划纲要重大项目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办法》等制度,保证教育经费从分配到使用在阳光下运行。

  随着教育经费大幅增加,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十大发展项目也全部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连续两年提高,中央和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标准大幅提高,覆盖全学段的国家助学体系基本建立,覆盖中西部连片贫困地区680个县(市)、惠及2600万学生的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正在实施。

  相对于人类历史长河,两年时间极为短暂。但对于正在走向复兴的中华民族,两年时间却又是如此关键!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学校,改革举措扎实有效,新鲜经验鼓舞人心。改革试点的涓涓细流,逐渐汇聚成势不可挡的滚滚江河;两年来,借改革东风,一些长期困扰教育发展的难题得到有效破解,一些制约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得到实质突破,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高;两年来,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前所未有,各部门各单位支持教育的强大合力前所未有,大幅提高教育保障水平的力度前所未有。

  的确,中国教育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坐标点上,教育发展中的许多难点问题正“若冰之将释”,教育改革的制度效应也已 “其叶蓁蓁”多点显现,一幅波澜壮阔的教育改革画面正徐徐展开。对此,我们充满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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