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工作站+家庭教育指导 用法治阳光呵护少年成长
法官工作站建设是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的重要抓手,包头市九原区法院在实现法官工作站“苏木街镇”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工作站的职能作用和专业优势,发挥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推进家事审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推进建立完善辖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由九原区法院牵头,联合九原区检察院、市公安局九原区分局等十家成员单位发布《关于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该《实施意见》确定了“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的概念界定、主体范围、案件范围、具体程序以及跟踪回访、联动协作、保障机制、评估验收等相关事项,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的长效工作机制、凝聚各成员单位工作合力,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为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落地见效,九原区法院成立包头市法院系统首个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之后又在沙河五校建立“爱·护”家庭教育指导站,工作站集合未成年人帮教、经济救济、心理疏导、法治教育、家庭教育等功能。同时,携手九原区团委成立21个校外少工委组织,选用院内8位优秀的法官助理担任讲师,将宣法进校园活动常态化、长期化、制度化,扩大和延伸家事审判工作的社会辐射功能,将法治进校园活动与审判工作职能有机结合,及时将隐患和苗头化解在源头。
九原区法院立足未成年人审判职能,以案件审理为抓手,着力做好涉未成年刑事案件、离婚纠纷案件、抚养费纠纷案件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最大程度发挥司法对家庭教育的指导职能。
2022年1月10日,少年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并针对监护人监护失职的情况,发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生效后的自治区首份《家庭教育令》。同时,在家事审判工作中注重预防问题、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特别是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对有未成年人子女的夫妻双方,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自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制作并发放《家庭教育指导告知书》《家庭教育指导义务保证书》3案6人,给出家长带娃标准,以强制亲职教育这种方式为孩子开拓出一片健康成长的沃土。
九原区法院以法官工作站为阵地,将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延伸到法庭之外,引导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角度解决家庭矛盾。
(一)判后回访帮教,督促未成年犯回归社会。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先后对几名未成年人和已判决的两起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回访帮教,详细了解了未成年人近期的思想动态和生活情况,对他们开展心理疏导。同时,结合帮教少年的性格特点、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等因素,重点从家庭教育的缺失和父母的缺位对孩子成长及身心健康产生的影响与学校、家长展开交谈,并针对其求学、工作方向等制定下一步帮教计划。通过回访帮教,帮助未成年当事人感受社会温暖、坚定改造信心,顺利回归社会。
(二)多重普法宣讲,营造依法带娃浓厚氛围。把涉未成年人案件家庭教育指导融入家校社协同共育大格局,找准工作结合点,深入开展家庭教育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的桥梁纽带作用,多次深入白音席勒街道、赛汗街道、哈业胡同镇等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家庭教育宣讲活动。结合受众群体的不同,制定不同的宣讲方案。针对城区家长群体,通过解读“双减政策”,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减缓升学焦虑;针对城乡结合部家长群体,通过解读“华坪女高张桂梅校长”先进事迹,引导家长重视教育,注重教育方法,合理规划未来。
(三)全面沟通协作,助力学校提升预防犯罪能力。与九原区沙河五校、包头市外国语实验学校、包九中分校合作共建,通过广泛采集需求、摸排问题少年儿童、检查相关制度建立及落实等方式,针对校园个案初步制定家庭教育方案。借助学校的家长学校教育平台,整合司法审判及各成员单位资源,充分发挥“家、校、社”协同育人作用的工作模式,建立完善针对校园欺凌、性侵等青少年犯罪多发领域的预防机制,规范学校管理制度,助力学校提升预防犯罪能力。
下一步,九原区法院将把弘扬“蒙古马精神”大实践活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深入结合,充分发挥法官工作站和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的载体作用,以特色品牌和专业优势持续助力家庭教育与家事审判工作深度融合,进一步从指导服务、研判督促、宣教引导等方面不断拓宽家庭教育路径,为在全社会引导树立良好的家庭教育观、弘扬良好家风美德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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