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研究院2021年教育硕士 教育管理专业研究生复试方案
为保障复试公平公正,本专业采取“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确定复试专家组组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对复试全程录音录像,音像材料指定专人妥善保管,保存期不低于3年,以备查阅。
调剂生初试专业须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关。调剂考生初试成绩必须满足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根据本专业培养目标和专业要求,除参考初试成绩外,还参考考生所学专业、初试报考学科专业与本院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管理专业相关性大小,最终确定调剂复试考生名单。对初试报考教育管理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调剂名单,并提前至少两天将有关复试的具体事项安排告知复试考生。
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学校公示拟录取名单期间,拟录取的考生需向本院邮寄医院(二级甲等以上)的体检报告原件(近3个月内有效)。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我校非全日制专业方向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3.复试成绩=复试科目考核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复试成绩低于120分(满分20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4.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成绩/2×40%来计算,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并结合体检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择优录取。
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复试工作方案、实施细则、投诉监督电话等信息应及时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检查;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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