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学前教育关键词大盘点
2021年,是不平凡的一年。这一年,中国党成立100周年,百年征程波澜壮阔,百年初心历久弥坚;这一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教育系统要为“十四五”时期教育高质量发展,建设教育强国开好局、起好步。
2021年,多项教育举措出台或落地实施。从落实“双减”到细化“民促法”;从推进“幼小衔接”到成立“基础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从“未成年人保护规定”到“家庭教育促进法”……每一项改革创新,都为贯彻教育新发展理念、构建教育新发展格局、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新思路。中国教育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
回望这一年,是教育追梦人们不忘初心地践行教育理想,是教育开拓者们在各自领域不断地探索和创新!
让我们一起来盘点一下2021年和学前教育相关的一些关键词,你印象深刻的有几个?一起来回顾下吧!
2021年,中国党迎来建党100周年。7月1日,庆祝中国党成立100周年大会在北京广场隆重举行。
“教育是国之大计、党之大计”,发展教育事业,在中国党执政兴国的宏伟蓝图中占据了重要位置。中国党成立百年来,我国的教育事业取得翻天覆地的变化,从抗战时期的烽火狼烟,“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到建国后开展“推行识字教育,逐步减少文盲”,到恢复高考,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再到高等教育增速提质,从精英化到大众化、普及化。到如今,我国已经实现人口大国向教育大国的历史性跨越,建成了世界上最大规模的教育体系,保障了亿万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为迈向教育强国奠定了坚实基础。
1949年10月19日,教育部成立,并在初等教育司下设幼儿教育处。1950年,全国各地接管了美国及其他外国教会在我国开办的幼稚园、孤儿院、育婴堂、慈幼院等幼儿教育机构200余所。确定了公办与民办并举的幼儿教育发展方针,采用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2020年,全国共有幼儿园29.17万所。入园儿童1791.40万人,在园幼儿4818.26万人。其中,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4082.83万人,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4%。学前教育毛入学率85.2%。
近些年校外培训热加剧社会教育焦虑,为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意见》特别强调,在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双减”工作的同时,还要统筹做好面向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不得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不再审批新的面向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
为确保“双减”政策落到实处,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机构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充分体现了以习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新一代少年儿童的关怀,对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2021年4月,《关于大力推进幼儿园与小学科学衔接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出台。《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重要举措:国家修订义务教育课程标准,调整一年级课程安排,合理安排内容梯度,减缓教学进度。强化小幼协同,通过实施幼儿园入学准备和小学入学适应教育,为儿童搭建从幼儿园到小学过渡的阶梯,帮助儿童顺利实现幼小过渡。
通过建立联合教研制度、完善共育机制、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科学导向,形成良好教育生态,推动科学衔接、有效衔接。《指导意见》要求,各省(区、市)要以县(区)为单位确立一批幼小衔接实验区,遴选确定一批试点小学和幼儿园,先行试点,分层推进。2021年秋季学期启动幼小衔接试点,2022年秋季学期全面铺开。
今年10月表决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家庭教育促进法)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家庭教育立法保障了儿童在家庭中的合法权益,明确家庭教育不得有任何形式家庭暴力,必要时国家可进行干预。
《家庭教育促进法》是对《未成年人保》的补充,是规范家庭教育的需要,也是国家和社会的需要。习总曾提到“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从法律层面对家庭教育相关内容做出规定,让家庭教育从“家事”上升为“国事”。这也是依法治国大背景下的依法治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少年的你”。
2021年12月教育部等九部门发布《“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学前提升计划》),明确要求:“出现虐童、体罚及变相体罚等严重师德失范行为的幼儿园,年检实行一票否决,将视为办学不合格进行限期整改,并对涉事教职工、管理者和举办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学前提升计划》提出:2025年普惠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5%以上;严禁以托管班名义进行线下学科类培训;坚决纠正超前学习、拔苗助长等行为;逐年测算入园需求,普惠园布局三年一调整;补齐普惠短板,加快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普惠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实行限价;幼师实施全员培训,学前教育专业培养改革;保障幼师工资待遇,幼儿园全员纳入社保体系;完善信息备案制度,严禁民办园非法取得收益。
3月11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在“十四五”规划的“教育提质扩容工程”中,关于普惠性幼儿园,制定了这样的目标:以人口集中流入地、农村地区和“三区三州”为重点,新建改扩建2万所幼儿园,增加普惠性学位400万个以上。
为支持和引导地方加快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国家是下了大气力、给了大投入的。仅2021年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预算,中央财政就下达了198.4亿元,较上年增加10亿元,增幅5.31%。
“十四五”规划提出,要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建设,加强校外活动场所、社区儿童之家建设和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完善儿童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提出,目标到2025年,通过在全国范围内开展100个儿童友好城市示范;到2035年,全国百万以上人口城市开展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超过50%,有100个左右的城市被授予国家儿童友好城市称号。
“十四五”规划的普惠性幼儿园目标是一个美丽而宏伟的蓝图,构建出幼儿园教育发展的新发展格局,如期完成将为数以万计适龄儿童的健康成长护航,为更多幼教教师的出彩人生助力。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于2021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规定》就社会关注的学生成绩、学生隐私保护、家庭作业、学生欺凌、校园性侵等问题明确了学校责任。
《规定》全面构建了学校保护制度体系,针对社会关注度高、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如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完善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明确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便于学校把握、运用。
同时,《规定》完善了校园性侵害、性骚扰的防治规定,要求学校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
6月26日,出台《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三孩政策”),正式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的政策。
“三孩政策”支持多元供给,调动各类主体积极投入托育行业,这将进一步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随着“三孩政策”落地,入园需求也将进一步增加。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介绍,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已达到85.2%,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4.7%。下一步,要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普惠水平。到2025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要达到90%以上,并且要进一步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8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并于9月27日正式颁布。《纲要》强调注重对儿童的全方位保护,促进儿童全面发展。
首先,新的纲要更加强调对儿童身体健康的保护,如提出了控制儿童近视率、增强儿童身体素质、保证儿童睡眠时间等要求。同时,提出为儿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务,要求引导儿童树立性别观念和道德观念,鼓励、引导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根据儿童年龄阶段和发展特点开展性教育,加强防范性侵害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在教育方面,新的纲要强调提高儿童的科学素质,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鼓励有创新潜质的学生个性化发展。最后,注重儿童福利的发展与建设,逐步建成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体系。在上一阶段纲要对困境儿童保护的基础上,特别强调孤儿、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生存、发展和安全权,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爱保护,以及有效预防和处置学生欺凌现象。
在“双减”大背景下,随着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日趋增加,民办教育的地位愈加凸显。2021年5月14日,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民促法实施条例》)正式公布。
这是对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进一步细化,为进一步推进民办教育新法落地提供了遵循,为新时代新理念新格局下的民办教育发展指明了方向。
《民促法实施条例》对主要关切的民办教育发展难点如“公参民”、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监管、对关联交易的规制、对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监管作出细致划分。民办教育迎来了新发展的机遇,又带来了转型的挑战,贯彻落实好《民促法实施条例》成为当前民办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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