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教师划分为13个等级
本报讯 (记者 张冬素) 教育部、人事部近日联合发布高校教师评级定岗办法,今后我国高校教师岗位从正、副教授到讲师、助教,将划分为13个不同等级。
作为教育部直属高校,浙江大学已基本完成教师评级定岗工作。浙大人事处处长张宏建介绍说,实行教师分级制,并不是取消原来的教师职称,而是教授对应专业技术一至四级岗位、副教授对应专业技术五至七级岗位、讲师对应专业技术八至十级岗位、助教对应专业技术十一至十岗位。级别主要根据教师的学术经历和学术水平来定,和工资挂钩,这样相同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可能拿的岗位工资是不一样的。
分类定岗让高校的教学型教师有了盼头。浙大一位公共课的教师说,分类后科研为主型的教师可以多出研究成果,而像我们这些教学为主型的教师可以在教书育人、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果等方面下功夫,不同类型的教师,都能找到自己的价值所在,都将有努力的方向。
但记者也听到一些教师对分级制的担忧。省属高校一位姓项的教授说,对于那些把职称作为追求目标的教师来说,压力下才有动力,从而使他们不断在教学和科研上下功夫,做出更多的成绩去达到更高的级别。但对于那些潜心学术的教师来说,太频繁的考核、评级会让他们疲于应付,干扰他们宁静治学的环境。原来评职称要5年才能申报高一级,现在教师分成十后,一般一两年就要评一次级,这样可能会导致有的教师为出成绩而在科研上追求“短平快”,急功近利。
也有高校教师认为,新的评级制度似乎更加注重资历、工龄和职位这些“硬”指标,有可能导致论资排辈的现象更加盛行。有教师则担心,教授的学术发言权是否也会受到“级别”的影响?教授是否一定比四级教授更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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