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综合素质备考知识:素质教育概念的含义
1999年,《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实施素质教育,就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造就“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人。素质教育由此被确定为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长远方针。
2006年修订(2015年再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奠定基础”。这标志着实施素质教育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国家意志。那到底什么是素质教育呢?
素质教育观是与应试教育观相对的一种教育观,是把教育活动目的指向“素质”——人的全面素质的教育观。素质教育观认为,教育活动应当指向人的整体的、全面的素质发展,使人的整体品质、全面素质得到提升。基本内涵为:
发展教育对提高中华民族素质,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战略性、全局性、先导性的作用,因此,我国把教育科技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
《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受教育机会平等是国家法律规定的一项基本教育方针。
素质教育倡导人人有受教育的权利,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努力开发每个学生的潜能,使所有学生都得到平等健康的发展。
全面发展,是党的教育方针的核心部分。实施素质教育就是通过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等有机结合起来,来实现学生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全面发展不等于平均的全面发展,而是和谐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品德高尚、身心健康、知识丰富、学有所长、思路宽广、实践能力强。
人与人之间基本素质大体相同,每个人由于先天禀赋、环境影响、接受教育的内化过程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存在多样的个性。
素质教育就是立足于人的个性的教育。它承认人与人在个性上存在差异的基础上,从差异出发,以人的个性发展为目标,实质上是一种个性发展教育。
作为国家竞争基础的教育,必须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能力的新一代人才,这是素质教育的时代特征,也是教育对知识经济向人才培养提出挑战所做出的回应。创新能力的培养是素质教育的核心,是素质教育区别于“应试教育”的根本所在。
素质教育的实施贯穿于幼儿教育、小学教育、中学教育、职业教育、教育、高等教育等各级各类教育,同时也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素质教育是连贯的、全方位的、全过程的教育活动。是终身的,不是对特定阶段、特定学校提出的要求,而是对各级各类学校提出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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