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政策解读
“十四五”时期,云南教育将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中央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习总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加快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推进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推动力,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全面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水平普及、高质量发展,在西部省区处于领先地位,为2035年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教育强省奠定基础。
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完善党领导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教育系统党的建设质量,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凝聚人心、完善人格、开发人力、培育人才、造福人民为工作目标,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
二是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五育”并举,推进“三全育人”,健全完善学校思想工作领导体系、工作体系、责任体系。增强学生文明素养、社会责任意识、实践本领,重视青少年身体素质和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三是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创新发展激发教育活力,以协调发展优化教育结构,以绿色发展引领教育风尚,以开放发展扩大教育资源,以共享发展促进教育公平。
四是坚持服务云南现代化建设。围绕云南省“三个定位”和“三张牌”战略,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和民生急需相关学科专业,加快发展“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等学科建设。面向学科前沿和现代化发展,探索产学研协同育人新机制,推动与行业部门、企业、社会共建实践育人基地,实现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与社会实践相结合。
五是坚持扎根云岭大地办教育。立足基本省情,分类指导、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整体推进,在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中不断促进教育高水平普及和高质量发展。
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建成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各级教育实现更高水平普及、更高质量发展,全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升,主要教育指标达到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在西部省区居领先地位,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云南人民教育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辐射南亚东南亚的能力显著提升,为2035年建设教育强省、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高水平普及目标。到2025年,云南省4项教育普及指标达到或高于国家平均水平:学前教育毛入园率目标为9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目标为2022年达到97%,并持续巩固,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目标为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目标为60%。
二是高质量发展目标。为推动云南教育高质量发展,规划提出了6项具体目标,即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普及提升、职业教育提质培优、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劳动年龄人口素质显著提高。明确了一批体现高质量发展的标志性指标和任务,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占比达30%、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县占比达20%、中小学生体质健康合格率达65%,建设国家级高水平职业学校2至4所、世界一流学科3至5个等。
一是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育战线。把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贯穿到教育改革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和各环节,确保在教育战线落地生根,不断深化对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的认识,增强教育改革创新能力,打造教育新发展格局。
二是持续推进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深入推进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融入中小学教育,推动高中学校开设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选修课、专题课和主题团课党课,深化新时代高校思想理论课改革创新。
一是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全力加强课程建设,积极推进实践教学,加强校园文化氛围建设,充分发挥评价引导作用。
二是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人。全面推进德育智育工作,切实加强体育教育,加强改进美育工作,抓实抓好劳动教育,系统开展国防教育和生态文明教育,扎实推进健康教育和视力保护。
三是提升立德树人工作质量。深化学校思想理论课改革创新,实施思想理论课建设创优行动,足额配备思想理论教师、专职辅导员、专职组织员,实施思政课教师素质提升工程,加强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建设;完善德育工作督导评价机制,健全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强化课程育人、教学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和协调育人,落实全员、全过程和全方位育人要求。
四是全面落实党对教材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的工作协调机制,落实教材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善大中小学教材选用审定制度、教辅评议制度,制定完善各级各类教材教辅管理办法,加强地方课程教材和职业学校、高等学校专业课程教材建设。
五是健全协同育系。加快推进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四位一体的协同育人机制建设,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建设、共同参与治理的育人环境。
六是切实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大力推进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减轻学生过重学业负担,高质量推进课后服务,从严治理规范校外培训。
一是全面融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提高民族地区教育质量和水平,做好少数民族文字教材的编写、使用和管理,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示范学校建设,办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班。
二是全面支持生态文明排头兵建设。把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生态文明教育合力机制,开展高等院校生态学等有关学科建设,培养和引进生态领域高层次人才。
三是全面服务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建设。全方位宽领域推进与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支持和鼓励面向南亚东南亚创办海外学校,加强国际学术交流和科研合作,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和境外办学,增强职业教育国际竞争力,建好边境地区基础教育学校,实施边境县学校建设工程,建设一批优质特色的抵边学校和国门学校。
四是助力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战略。围绕世界一流“绿色能源”“绿色食品”和“健康生活目的地”三张牌,增强教育服务能力。加强职业学校专业群对标建设,遴选一批服务云南“三张牌”发展战略的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群。开展本科“特色学科建设计划”,遴选30个左右支撑云南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的特色学科(群)。
一是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多渠道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高保教质量。
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科学合理规划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提高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水平,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监测机制,全面发展素质教育,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三是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实施县域普通高中质量提升计划,全面完成普通高中建设项目,构建示范高中、特色高中和综合高中分类发展、分层提升的普通高中发展新格局。推进高中育人方式改革,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建立高等学校与普通高中联合育人机制,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四是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培优。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健全多元开放融合的办学模式,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全面深化职业教育内涵建设,增强职业教育国际影响力。
五是提升高等教育内涵和竞争力。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布局,实现本科教育内涵式发展,强化学科内涵建设,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着力推动高校科技创新,推进高等教育与城市融合。
实施乡村教育振兴计划,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全面改善农村基础教育条件;提高乡村教师综合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培养适应现代农业要求、数量足够的高素质农民,整体持续推进城乡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推行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探索建立“省管县用”“省管校用”帮扶机制,采取完善跨区域对口帮扶和集团化办学等措施,在国家和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先行试点,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优质均衡水平。
一是构建更加通畅的人才成长通道。扩大高等职业教育服务,畅通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渠道。
二是完善多样化的终身教育服务平台。促进继续教育一体化发展,建立学分银行体系和个人学习账户制度,打造终身教育网络“金课”平台,构建精准化教学模式。
三是大力发展社区教育。开发公民素养课程体系,整合社区教育资源,探索社区教育联席会议、社区教育理事会、党群议事会等协商渠道,广泛建立农村社区教育组织,打造社区融媒介学习环境。
四是促进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把老年大学(学校)纳入终身教育体系,建立健全老年教育管理体制机制,扩大教育资源供给,支持高等学校加强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建设,将老年教育相关专业列入鼓励增设专业目录、五年制高职教育专业目录和紧缺专业目录,建立全省老年教育师资库,建立老年教育教师岗位培训制度,鼓励专业社工、助老团体(个人)等参与老年教育工作和助老志愿者服务。
五是改革用人评价。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
一是稳妥推进中考改革,坚持以学定考,严格招生入学管理,杜绝违规招生、恶性竞争;积极稳妥推进体育100分和音乐美术各20分考试工作;开展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培养和规范学生实验操作和动手能力。
二是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新生起启动,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推进普通高中提质扩容,配齐选课走班教学专用教室和场馆,抓好高中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考综合改革基础条件保障水平;完善高职学校“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考试招生办法,为学生接受高等职业教育提供多种入学方式和学习方式。
一是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不断改善高等学校教学和学生住宿条件,切实提高教育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支持高职学校校园改扩建。
二是实施高等教育“121工程”。深化“一项改革”,持续推进学分制改革;开展“两个行动”,推进本科专业“增A去D”行动、“1+1+N”“双一流”建设行动(云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昆明理工大学双一流创建+其他高校一流学科创建);促进“一个提升”,提升高等学校治理现代化水平。
三是推进“双一流”建设。推动一批高水平大学和学科进入国内、国际一流行列或前列,深化新时代高等教育学科专业体系改革,提高高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水平,促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四是提升专业建设质量。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和支持全省高校强化功能定位,突出办学特色,推动符合发展需求、基础条件好的专业上水平、追卓越。
五是扩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学位点。以服务国家战略和云南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为目标,优先支持能直接服务全省支柱产业,打造世界一流“三张牌”战略以及社会发展亟需和空白领域的学位授权点,优化研究生教育区域布局、学科布局和结构布点,开展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和学位授权点省级立项建设工作,培育建设一批授权单位和授权点。
一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三是深化教师管理综合改革。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改革,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健全职业学校教师管理制度,深化高等学校教师人事制度改革。
一是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能力建设。持续开展云南教育专网建设,大力发展“5G+远程互动教学”,全面推进数字校园建设,推进校园基础设施环境智能化改造,加快建成“云上教育”平台。
二是开发整合优质数字教学资源。推进“平台+教育”服务模式,建设各级各类教育线上线下融合示范课程,加强中小学数字教育资源建设,探索基于“互联网+教育”的新型教育教学模式。
三是完善教育服务供给方式。建立线上线下教育常态化融合发展机制,引导社会资本支持“互联网+教育”新业态发展,支持学校加大在线教育资源研发和共享力度,鼓励学校加强网信领域相关专业建设,完善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四是加速教育治理数字化转型。整合各类教育管理和教学管理信息系统,建立教育大数据标准,推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广泛应用,促进教师管理智能化。
五是推进教育教学模式变革创新。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支持的教育教学方法创新,探索“互联网+”条件下的人才培养新模式,推进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和百区千校万课引领行动,将编程教育纳入中小学课程体系,探索利用智能技术建立、精准的学生成长档案。
一是打造“留学云南”品牌。将云南建设成为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留学生来华留学重要目的地,扩大省政府奖学金招生规模,大力培养各类知华友华人才,发挥云南高校学科专业优势,建设来滇留学教育精品课程,完善来滇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是引进世界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大力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到云南,鼓励高校和职业学校发挥学科专业优势开展合作办学,支持职业学校与德国等发达国家优秀企业和院校开展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借鉴“双元制”人才培养模式开展合作办学,推进中外合作办学评估认证,大力引导高校引进一流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
三是建设高水平区域教育交流合作平台。积极开拓与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教育交流合作,支持高校建设“南亚东南亚大盟”等高质量教育交流合作平台,依托普通高校、职业学校建设一批教育援外培训品牌和示范基地,支持高校和企业到南亚东南亚、环印度洋地区国家举办汉语学习中心、基础教育学校、职教学院等境外办学机构和项目。
四是大力培养更具全球竞争力人才。强化出国留学工作,拓展出国留学空间,深化出国留学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加快高校公共外语课教学改革,推动高校加强非通用语种专业建设,改革海外人才引进方式,加强中小学国际理解教育。
一是提高教育法治化水平。加快完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依法明确政府管理教育的权责范围,建立健全教育行政执法机制,实施规范性文件和重大教育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健全教育重大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增强教育部门服务管理能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加快推进管办评分离,增强管理队伍服务意识,加强教育政策研究;进一步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
三是提高学校综合治理水平。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健全学校财务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完善学校法人治理体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鼓励民办学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组织属性开展现代学校制度改革创新,健全职业学校与企业、行业的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加强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
四是加大社会参与教育治理力度。支持高等学校参与教育治理,鼓励有资质的教育企业参与教育治理,拓宽专业学会、研究会、行业协会、基金会等第三方参与教育治理的渠道,鼓励学生家长支持教育、参与学校治理,整合多种社会力量支持教育、参与教育治理。鼓励社会力量兴办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以多种方式参与办学,构建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联合治理模式。
一是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以党的建设引领教育高质量发展,落实各级党委和教育部门党组织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教育系统各级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和领导责任,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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