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民族大学:规范课堂教学用语用字
自2020年自治区推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来,内蒙古民族大学团结带领全校各族师生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具体工作安排,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早在2007年,内蒙古民族大学就成立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把提高学生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作为人才培养的重中之重。
据内蒙古民族大学党政办副主任贺智慧介绍,内蒙古民族大学积极推进双语教学改革,通过督导听课、学生评教等方式,规范课堂教学用语用字。从2021年秋季学期开始,学校除蒙医学、蒙药学、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3个专业外的2019级及以后蒙古语授课生源学生,课堂上的所有课程全部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授课。
除此之外,学校采取各民族学生们混合编班、混合住宿、混合实习模式,在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的前提下共同就餐,形成共学共进氛围,促进各民族学生交往,提高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师生在学校的会议、演讲等集体活动中都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交流,声韵调发音基本标准,语调自然,表达流畅。
终身学习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2021年5月至7月,学校举办了蒙古语授课专业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训班,13个蒙古语授课专业120名教师参加培训学习。7月,选派58名蒙古语授课专任教师,赴东北师范大学参加“蒙古语授课骨干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高级培训班”。
2021年初,内蒙古民族大学作为内蒙古东部片区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培训组长单位,协同区内外8所高校和东部区四个盟市面向245所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校的教师开展三科统编教材培训工作。
今年3月以来,内蒙古民族大学成立了8个支教团,结对包联通辽市8个旗县市区的87所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助力通辽市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三科统编教材教师培训。截至目前共有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思想教育、汉语言文学(蒙授)等专业423名学生、11名教师参与支教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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