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1年宿州市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论文评选结果的通知
近日,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政策的通知》,提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施行。
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额度由不超过8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额度由不超过12000元提高至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国家助学承办银行要加强及其使用范围审查,合理确定学生助学金额。各高校要引导学生勤俭节约,努力向学、学以致用,增强就业和报效国家、服务社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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