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 | 他并不仅题写了《红楼梦》,沈尹默题签往事
8月26日,四川攀枝花。两男子原本在小岛上钓鱼,未听见水电站泄洪警报被困孤岛,同时害怕报警要收费,准备等水流下降后自己上岸,岂料河水湍急,且还在不断上涨。黄晕
纪念 | 他并不仅题写了《红楼梦》,沈尹默题签往事黄晕
影响最大的《红楼梦》版本莫过于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红楼梦》,1965年,时任人民文学出版社主编的卢永福在思考谁为这部史诗般巨作题写时,最终敲定了既是书法家又是红学爱好者的沈尹默。
今年是近代诗人、学者、书法家、教育家沈尹默(1883–1971)辞世50周年。黄裳曾记文说,“直到建国以后,沈尹默为许多出版物题写了书名,这就把他的书迹推向了全国。”近日出版的《笔下云烟——沈尹默先生题签往事》记录了二十余段艺坛旧事。本文经授权选摘自该书。
沈尹默 1947年在书房
《红楼梦》 人民文学出版社
《诗经选》 人民文学出版社
早期题签
民国时代,沈尹默先生最早题签的公开出版的书刊是哪一件呢?笔者所见没有完整的材料可以做出确认。
笔者所能见到的最早的一件题签,写于民国十五年(1926),见于这年9月朴社再版的顾颉刚编著的《古史辨》第一册(初版也是朴社出版的,时间是同年的6月)。
《古史辨》 1926年9月再版
“古史辨”是上世纪20年代初中期开始的中国古史研究领域的一场“地震”。钱玄同、顾颉刚等是主要的发起人、推动人。辨伪初期,顾颉刚在辨“伪书”和辨“伪事”之间犹豫不决,写信询问钱玄同先生。钱玄同1921年1月27日复信《论近人辨伪见解书》,明确表示:“……我以为二者宜兼及之;而且辨‘伪事’比辨‘伪书’尤为重要。崔东壁、康长素、崔觯甫师诸人考订‘伪书’之识见不为不精,只因被‘伪事’所蔽,尽有他们据以驳‘伪书’之材料比‘伪书’还要荒唐难信的。”
朴社也是上世纪20年代学人建立的一家出版社,1923年1月成立于上海,发起人为沈雁冰、郑振铎、叶圣陶、胡愈之、顾颉刚、王伯祥、周予同、谢六逸、陈达夫、常燕生等10人,社名“朴社”由周予同提出来,源自“朴学”。朴社初成立在上海,未几移址北京,所以《古史辨》第一册是在北京的朴社出版的。笔者见到的这部再版本的封面,从右往左竖排三行字:“古史辨第一册 顾颉刚编著 尹默题。”
《古史辨》 1931年8月版
《古史辨》 1931年8月版
《古史辨》 1931年8月版
不过这部书印制标注出版年份有点儿凌乱。笔者见到《古史辨》第一册民国十五年(1926)9月再版、民国二十年(1931)8月第六版这两个版本,其扉页上写的都是:“中华民国十五年三月出版”。但民国二十年这版的版权页上标注的则是:“中华民国十五年六月初版发行”。当然,无论是3月还是6月,都是民国十五年(1926)这个年份,这是没有疑义的。封面题签也均为沈尹默先生,这也是没有疑义的。
笔者所能见到的另外一件较早的题签,则写于民国十九年(1930)。这一年1月,《北平北海图书馆月刊》改刊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新刊第四卷第一号出版,由沈尹默先生题签,落款“尹默”,钤“沈尹默印”章。这一期上发表的文章有胡适《陆贾新语考》、傅增湘《藏园东游别录》(《日本帝室图书寮观书记》为这个总名之下的一篇)、刘盼遂《高邮王氏父子著述考》、谢国桢《晚明流寇史籍考》、赵万里《北平图书馆馆藏善本书志》等。胡适、傅增湘是功成名就的大家,刘盼遂、谢国桢、赵万里则是新露头角的青年才俊。
北平北海图书馆,原属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1926年3月成立,图书馆在北京北海公园内赁屋为馆址,称北京图书馆。1929年9月,北平北海图书馆和原京师图书馆合并组成国立北平图书馆,则原先的《北平北海图书馆月刊》也就在新的一年里更名为《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刊物内容门类增加,篇幅扩大,刊期由月刊改为双月刊。沈尹默先生以河北省教育厅厅长的任职,兼有北大教授的学术资历,又有书法声誉,为这份国立图书馆学术刊物题签,自然也是顺理成章了。
《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第四卷第一号
《陈曼生先生真迹》
《国立北平图书馆馆刊》,按照今天的说法应该算是“国家级”的正式出版的学术出版物。如果不是以这样的正式出版物作标准,则沈尹默先生的第一个题签,或许还可以追溯到1909年。这一年,杭州有一本陈曼生的书法作品,题签即出自沈尹默先生的手笔。《陈曼生先生真迹》,署名沈寔,印章“君墨”。沈尹默,曾署名沈寔、沈中,号君墨。陈曼生,即陈鸿寿,钱塘(今浙江杭州)人,生于清乾隆三十三年(1768),卒于道光二年(1822),清代书画篆刻名家,“西泠八家”之一,善制紫砂壶,创“曼生十八式”,他的紫砂壶作品开启了紫砂文人时代。陈曼生曾入浙江巡抚阮元幕府,据说曼生“暇与诸名士刻烛赋诗,群以为不可及”。曼生书法,篆、隶、行、草皆能,而以隶书和行书最为出名,隶书清劲潇洒,行书清雅不俗。给《陈曼生先生真迹》题签的1909年,尹默先生27岁。 题签稿酬
人民文学出版社付给沈尹默先生的稿酬,在当时沈尹默先生的个人收入里,占了一个什么样的位置,有一条材料,或者大致可以作出估算。
书画家黄苗子先生,曾经连续三届担任全国政协委员,他所著的随笔集《世说新篇》,有《沈尹默先生二三事》一文,里面写道:
一九五〇年以后,沈先生在上海和褚女士住在愚园路,那时他的书法已经驰誉遐迩,但那时不兴卖字,求书的人送点香烟茅台,已算客气。他是全国政协委员,那时委员如果没有职务,例送月薪二百元,对他也就足够了。
200元月薪,另外收入的5个月300元稿酬,则相当于每月增加了60元,近似原有月薪的三分之一。这也就比较可观了。“例送月薪二百元,对他也就足够了”,则增加的部分应该可以算是“锦上添花”了吧?
黄苗子先生的这篇随笔尚有语焉不详之处。沈尹默先生担任全国政协委员是在1957年3月全国政协第三次全会上,那么1950年到1957年之间,沈尹默先生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职务收入呢?其他职务的收入是多少呢?当然,尽管这几个问题黄苗子先生的文章里没有给出明确的说明,但他的这篇文章至少让我们明白了沈尹默先生给人民文学出版社图书题签所得稿酬的分量。
《止菴诗外集》自印本
《止菴诗存》(上)(下)、《止菴诗外集》自印本
《三国演义》 人民文学出版社
《白居易诗选》 人民文学出版社
顺带说一下沈尹默先生沪上住所。黄苗子先生文章里说沈尹默1950年以后住在愚园路,黄裳先生文章里则说是住在虹口区。愚园路跨长宁区、静安区。今日上海还保存的沈尹默故居是在海伦路,海伦路在虹口区。也许该以黄裳先生的文章为是。
黄裳当年访问过沈尹默先生在上海虹口的寓所,在后来写的文章里曾有描述:一座日本式的小楼,布置得很素朴。卧室的墙上是一幅高丽笺小条幅,字写得飞动腴美,是沈尹默先生夫人的手笔。
这应该也合乎沈尹默先生的书卷气质。
沈尹默行书
《笔下云烟 沈尹默先生题签往事》 周维强 著 浙江人民美术出版社 2021年
(本文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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