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地铁4号线和2号线南延线啥时能开通?|栋察楼市早报(6.14)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1-06-16

2020.6.22—2020.6.28快报(第26周) 1、销量:2020年截至上周,沈阳新建商品住宅(统计口径为:普通住宅、别墅、公寓,下同)累计成交637万㎡(去年同期678 万 ㎡),同比减少6%,降幅缩窄 。均价11651元/都市风流记

沈阳地铁4号线和2号线南延线啥时能开通?|栋察楼市早报(6.14)都市风流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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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地铁4号线和2号线南延线啥时能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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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

沈阳地铁4号线和2号线南延线啥时能开通?

最近,沈阳地铁官网发布了几个“招标公告”,打开一看,是关于地铁4号线和2号线南延线的。

地铁4号线的招标公告中

对车辆段的工艺设备采购进行了公开招标

其中提到工期

试运行日期为

2022年11月13日

开通初期运营日期为

2023年2月28日

地铁2号线南延线的招标公告中

对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集成 进行了公开招标

其中提到工期

试运行日期为

2023年3月1日

开通初期运营日期为

2023年6月15日

众所周知

从今年开始

沈阳地铁建设速度明显加快

而关于4号线和2南的开通时间

网上已经出现了多种版本

相信沿线的小伙伴们早已被弄懵了吧?

(来源:地铁客流及运输研究阿牛)

究竟哪个是最终版本

恐怕还是要根据具体施工进度来最终确定

大家可以从目前的招标公告和网络信息中

进行一下初步分析

大致可以推断为明年底能有好消息传来

一起期待一下吧~

(来源:沈阳公交网)

沈阳

新闻

房产 ·政策 ·贷款 ·城建 ·交通·民生

【关注五十五项公证辽宁省通办“最多跑一次”

为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公证服务的新需求,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通畅便捷、优质高效的公证服务,省司法厅日前出台《关于开通公证机构网上办证功能全力推进“跨省通办”“跨市通办”的通知》和《关于开通网上办证功能实现公证“最多跑一次”的实施办法》,落实公证“最多跑一次”。

在公证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试行)中,包括出生、国籍、户籍注销、曾用名、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法人资格、非法人组织资格、职业资格、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护照、户口簿、录取通知书、在读(学)证明公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成绩单、外语水平(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等级证书、机动车驾驶证、体检表(健康证)、病历(案)、诊断证明书、死亡医学(推断)证明书、(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结婚证、离婚证、收养登记证、民事判决书、民事调解书、判决生效证明、在职证明、收入证明、税收完税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存款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许可证、影印本与原本相符、译本与原本相符、死亡、住所地、居住地、无(有)犯罪记录、亲属关系、经历证明、已婚、派遣函等55项公证内容。

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对公证事项进行全面梳理,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成熟一批,公布一批。对于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只要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符合法定受理条件,实现让当事人办理公证“最多跑一次”。

据悉,省司法厅要求,规模较大、基础条件较好、服务能力较强、信息化建设水平较高的公证处要率先开通网上办证功能,全省14个市每市至少有一家公证处开通网上办证功能,保证本市群众享受到公证“最多跑一次”。同时,各公证处也可以根据自身服务能力,扩大“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范围,办理“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可以“全省通办”,不受执业区域的限制。目前,沈阳市的辽宁省沈阳市沈阳公证处、辽宁省沈阳市恒信公证处、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公证处等15家公证处和辽宁省公证处,以及其他各市部分公证处共37家公证处具备网上办证功能。

对于具体办理模式和办理途径,公证处将通过“互联网+公证”在线审核当事人申请,当事人一次带齐相关原件到公证处即可领取公证书;对现场办证当事人,只需提供基础证据材料,综合运用公证核查、延伸服务、信息互联等方式减少当事人奔波及办证环节。推出现场办理、网上办理或掌上办理等“最多跑一次”办证模式,不断优化办事流程。企业和群众可通过12348辽宁法网、中国法律服务网、中国公证网、公证云等选择公证处,申请网上办理公证,享受便捷公证服务。 (来源:辽宁日报)

【热点沈城文化有好“市” 端午假期来打卡

端午节假期将至,沈城文化活动“不打烊”。沈阳故宫博物馆、沈阳新乐遗址博物馆、1905文化创意园、辽宁省博物馆分别举办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展览、市集、非遗体验……每个走进这些场馆的沈阳人都能满载而归,让这个端午节充满浓浓的“文化味儿”。(来源:沈阳晚报)

【建设沈阳壮大“新字号” 构建新发展格局

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统领,激发创新驱动内生动力,沈阳正聚焦做强、做实、做优实体经济,积极扶持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新字号”产业,以发展动能之“新”提振经济转型之“质”,为沈阳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力。

日前,位于沈阳国际软件园的沈阳鸿宇科技有限公司传来好消息,其自主研发的鸿宇科技装备信息模型解决方案,成功入选国家工信部目录,成为全国仅有的13个信息模型应用案例,将在国内工业互联网领域树立标杆,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企业技术负责人佟远亮告诉记者,企业获得工信部认可的同时,也收获了市场的持续好评。近两个月,沈阳鸿宇科技的信息化解决方案成功在辽宁省铸造、新材料等领域拓展市场,正在帮助省内的制造型企业降本增效,实现数字蝶变。(来源:沈阳日报)

国内

新闻

宏观·房企·市场·趋势·金融·产经

【地方湖北: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 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

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具有特殊重要性的一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内容,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21年全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

一、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

(一)深度放开放宽城市落户限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以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为重点,全面取消不合理落户限制,实行基本条件准入制度。取消除武汉市外全省其他地区落户限制,进一步降低武汉市落户门槛,实行省内户口迁移一地办结机制。推动武汉市全面落实取消进城就业和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等重点群体落户限制条件,改进积分落户办法,确保社会保险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省公安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非户籍常住人口。完善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动态调整、合理调配教师编制数量,落实全国统一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支持将实际居住的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做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续接。积极对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建设。完善异地就医结算机制,基本实现异地就医备案和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跨省通办”。完善公租房保障制度,扩宽公租房房源筹集渠道,加大商品房配建筹集公租房力度。(省公安厅、省教育厅、省人社厅、省卫健委、省委编办、省医保局、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就业技能。持续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等农业转移人口的职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或吸纳农民工较多企业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并给予培训补贴。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开展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结合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需求和承接产业转移需要,大力开展针对性就业创业培训。(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四)健全配套政策体系。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切实维护好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农村“三权”市场化退出机制。探索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城市人口统计与数据质量评估机制。(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统计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提升城市圈和城市群承载能力

(五)大力发展三大城市群(圈)。积极落实长江中游城市群实施方案,促进长江中游城市群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制定并实施“一主引领、两翼驱动、全域协同”区域发展布局系列政策体系,更好发挥武汉和襄阳、宜昌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武汉城市圈、襄十随神城市群、宜荆荆恩城市群加快发展,建立常态化协调协商机制,强化产业体系协调合作,促进公共服务共建共享,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推动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省委财经办、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六)推进武汉城市圈同城化发展。以武汉、鄂州为核心区,加快武汉城市圈同城化步伐。加快武汉城市圈城际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支持武汉市域(郊)铁路向周边延伸,加快推进都市圈高速公路建设,推动武汉都市圈打造1小时通勤圈。优化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一体化综合客运枢纽,促进各类交通方式无缝接驳、便捷换乘。加快武汉枢纽直通线、武汉北站改造等项目建设。加快建设光谷科技创新大走廊,车谷产业创新大走廊、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长江新区建设等四大组团发展先行区,有序推动武汉教育、医疗、文化等优质资源与圈内城市共建共享。(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省卫健委、省文旅厅、中铁武汉铁路局集团、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三、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

(七)支持中心城市加快发展。支持武汉建设“五个中心”。进一步优化空间开发格局,合理控制中心城区建设强度和人口密度,提升中心城区功能,科学发展郊区卫星城。积极探索武汉超大城市治理方法。加快改造提升武汉“两江四岸”,高标准推进武汉东湖高新区等重要片区建设。支持襄阳和宜昌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进一步提升能级。推进襄阳以汽车、装备等领域为突破口,通过与十堰、随州协同联动,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取得实质进展。推动宜昌以绿色化工、生物医药等产业为重点,通过与荆州、荆门联动,化工产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取得实质进展。(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八)加快推进县城补短板强弱项。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4大领域18项建设任务,实施县城品质提升行动,有条件的地方按照小城市标准建设县城。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积极推进“三百”战略实施,打造一批高质量发展重点县。加大对县城的要素保障力度和政策扶持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统筹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引导金融机构信贷支持。做好10个县城城镇化示范试点工作,建设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县市。(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相关县(市)负责)

(九)推进特色小镇和小城镇健康发展。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特色小镇规范健康发展意见的通知》,建立全省特色小镇清单,强化正面引导和分类指导,统筹典型引路和负面警示,挖掘推广我省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特色小镇典型经验。持续推进“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行动,把乡镇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的区域中心。积极推进扩权强镇,规划建设一批重点镇。(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体育局、省委编办、市州有关部门、相关县(市、区)负责)

四、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

(十)有序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探索实施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并举制度,加快构建以保障性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的住房保障体系。支持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以需定供筹建公租房,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解决困难群众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鼓励探索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范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完善长租房政策。(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一)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加快5G、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立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强数据资源实时共享和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深化搭建公共资源感知设备,填补化工园区、重要场所以及自然灾害易发区域的监控盲点,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支持城市健康高效运行和突发事件快速智能响应。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实施一批智慧城市示范项目。(省发改委、省经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应急厅、省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二)增强城市安全韧性。推进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院前急救体系、基层防控体系、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平台等“4大体系、1个平台”建设,加快补齐县城公共卫生防控救治短板。提高平战结合能力,确保改建新建的大型公共设施具备短期内改造为方舱医院的条件。大力推进城市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改造河道、堤防、水库等防洪设施,推广海绵城市建设模式,整治城市易涝积水区段。以“237”应急管理重大项目实施为重点,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建立完善城市安全风险监测网,全面构建系统化、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突发事件科学高效处置。(省发改委、省卫健委、省应急厅、省住建厅、省水利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三)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设生活垃圾焚烧终端处理设施。提高污水管网覆盖率,增强污水管网收集能力,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分门别类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持续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完善医疗废物和危险废弃物处理设施。持续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加快城乡绿化。积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背街小巷等环境卫生死角整治,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和城市微型公园建设,推进县市区“一场两馆”新建改建工程。(省住建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卫健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林业局、省体育局、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四)优化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完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和休闲绿道等城市慢行系统,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加大支路建设力度,开展绿色出行创建行动,大力推进武汉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合理规划建设停车场,完善以配建停车场为主、公共停车场为辅、路侧停车位为补充的停车设施体系,提升智能化水平。健全大型公共停车场充电设施。支持武汉、襄阳参加国家绿色出行示范城市创建。(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五)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在旧城区有序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老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加大老旧小区改造力度,2021年新开工改造老旧小区2601个。探索将老旧厂区和老旧街区改造成为双创空间、新型产业空间、工业和文化旅游场地。改造提升步行街和特色商业街,打造城市消费名片。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商务厅、省文旅厅、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五、提升城市治理水平

(十六)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有序推进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进实用型村庄规划编制。促进城镇建设用地集约高效利用,建立健全“亩产论英雄”综合评价机制和“密度提升、挖潜增效”政策组合机制,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积极探索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加强城市设计和城市风貌管控。(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七)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合理设置街道、社区,对规模过大、过小或交叉过多不便管理服务的社区适当进行调整。提升社区网络化管理服务水平。落实社区工作者“岗在网格、重在服务、责在连心”机制和网格楼栋包保责任。引导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社区志愿者、驻地企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社区治理。支持老旧小区引入市场化物业服务或推行社区托管、社会组织代管等方式,提高物业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省民政厅、省住建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十八)改善城市治理方式。全面梳理城市治理风险清单,健全城市安全运行管理机制,建设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系统。强化资源整合,市设区不再设置单独的“区长热线”。建立市民举报投诉“一号接收”“一口受理”平台,在街道成立社会治理综合执法机构。(省政务办、省委政法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六、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九)引导人才下乡入乡就业创业。研究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实施细则和政策措施,允许符合条件的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经常居住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优化科技人才流动政策环境,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员以离岗创业、兼职兼薪方式服务省内涉农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导师队伍,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园建设,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吸纳返乡留乡农民就业。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理事长、骨干人员的培训力度,培育更多农村实用人才和致富带头人。(省人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委财经办、省科技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深化土地住房制度改革。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允许就地入市或异地调整入市。稳步推进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探索完善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抵押、退出、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探索农民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完成城中村改造和乡村住房宅基地确权办证,规范小产权房管理。完善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政策,实行负面清单管理,鼓励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优先保障乡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用地。(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委财经办、省农业农村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一)推动公共设施向乡村延伸。统筹规划城乡供电供水供气等市政设施建设,推动供水供气等重要设施向城市郊区和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延伸覆盖。加强乡村垃圾收储转运设施建设,实施城乡统筹的垃圾收集处理。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完善乡村公共交通体系,推进客运站改建迁建和功能提升。支持城郊承接城市专业市场和物流基地疏解,在县乡村合理布局冷链物流设施、配送投递设施和农贸市场网络,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入乡通道。(省住建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二十二)大力发展乡村产业。开展“千企兴千村”活动,引导创业创新主体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推进重点产业、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创建一批休闲农业重点县,推介一批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线路和美丽休闲乡村,促进农村消费,引导城市居民下乡消费。积极开发地方风味、民族特色、传统工艺等资源,办好农事节庆活动,打造一批农事节庆品牌。(省农业农村厅、省文旅厅、省发改委、市州有关部门负责)

七、实施保障

(二十三)强化厅际协作。省发改委依托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强化统筹协调和指导督促,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各部门细化工作举措,调动本系统力量扎实推进。

(二十四)压实地方责任。 各市州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制定务实管用有效的具体措施,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和成效。(来源: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地方东莞7部门出台新政 新注册空壳公司将不能参与土拍

东莞自然资源局、东莞住建局、东莞人社保障局、东莞市场监督局、东莞税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7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土地招拍挂竞买资格的通告》(试行)。

通告规定:东莞土地参拍企业实缴出资必须大于0;参拍企业员工参保人数必须大于0;参拍企业连续报税1年以上,纳税大于0。初次违反规则,参拍公司一年禁止参与东莞土地拍卖,再次违反规则,参拍公司母公司一年禁止参与东莞土地拍卖。据此,新注册空壳公司将不能参与东莞土地拍卖。

在开发商拿地都要摇号的年代,注册空壳公司越多,意味着抢到热门地块的概率越大。为了严打这类房企“马甲”土拍抢地现象,多个城市出台了相关土地新政封堵了这条路。

2021年6月8日,南昌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用地供应调控工作的通知》,房企报名参拍书面承诺其关联公司不参加同一宗地竞买,违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2021年5月21日,苏州挂出《关于严格落实竞买要求的通告》,再次重申同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控股的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商住或住宅地块竞买,违规参与竞买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人,三年内不得参与苏州土拍。

2021年3月5日,无锡发布《关于无锡土地市场公开出让挂牌文件中<承诺书一>的有关解读》,竞拍公司需承诺除该竞拍主体公司外,无“母公司及母公司其他下属控股子公司”,或是“我公司(该竞买人)下属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违反者将一年内禁入无锡土地市场。

2020年9月,南京发布《关于网上交易有关事宜的补充说明》。同一竞买人及同一集团成员企业在同一批出让公告中不得竞得(含联合竞得)两块及以上的住宅(商住)用地,也不得同时报名竞买(含联合竞买)同一幅住宅(商住)用地,其他用途的地块除外。(来源:观点地产网)

|雨薇

库存2000万+ 沈再有30余个新楼盘入市

长白南再升级 还差地铁和高端酒店

今年涨势最猛一次 大东房价升12.5%

1-5月沈阳楼市销量总榜单发布

沈阳这条地铁线为啥呼声这么高?

下一个七年地价翻三倍的宗地当属它

沈阳有卖房打算的朋友要尽早交契税!

太原街板块两个地块拆迁,未来建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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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风流记 栋察楼盘 预售证速递 在商品房预售上,沈阳市明确,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开发企业要在10日内公开全部准售房源及每套房屋价格,一次性对外销售,否则就是违规捂盘。沈阳2月22-26日共计2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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