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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玉龙:坚守诚信本色 打造百年民族企业——记第六届云南省道德模范诚实守信提名奖获得者丽江玉水寨集团董事长和长红 纳西族自古以来便视诚信为铁律,成为世世代代为人处理的基本价值观
丽江玉龙:坚守诚信本色 打造百年民族企业——记第六届云南省道德模范诚实守信提名奖获得者丽江玉水寨集团董事长和长红
纳西族自古以来便视诚信为铁律,成为世世代代为人处理的基本价值观。丽江玉水寨集团董事长和长红,是一位认同并坚守这一价值观的纳西汉子。
他认为先民创造的文化精神,可以提取、继续的优秀传统很多很多,从小就耳濡目染的传统文化,成为他立身创业的精神核心,用他的话说,就是不愧对祖先、不愧对子孙、不愧对时代。人们党说,他是一个民族文化传承保护的使者,一个只想着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人,一个守法诚信经营的民族企业家。他创建的玉水寨集团公司二十多年如一日,始终坚守质量诚信、营业诚信、社会诚信,依法诚信经营丽江最值得玩的景点,勇于承担社会责任、民族责任。公司荣获云南省诚信单位、云南省守合同重信用单位、文明单位、纳税大户等100多项荣誉。而他个人也被评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省级道德模范提名个人、省旅游发展先进个人、省优秀少数民族企业家、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优秀建设者、市“蓝月亮”文化艺术综合突出贡献、古城区道德模范等四十多项荣誉。
坚持诚信与责任,他让民族文化在濒临中得到传承与保护,让文化在大繁荣中走向创新与发展,与旅游有机融合,实现了文化惠民,旅游惠民,促进了地方的和谐稳定、文化繁荣、民族团结。成功探索出了一条“玉水寨模式”,深得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成为勇于担当、依法诚信的典型——
和长红始终将商业信誉放在首位,要求自己的公司认真贯彻执行合同法、物价法、消费者权益保等相关法律法规,坚持信用至上的经营理念,提出守合同重信用是企业发展的原动力,要想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稳脚跟,就必须做到“以诚为本,恪守信用”,因此在实际工作中,他监督公司依法签订和履行合同,自觉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公司建立以来,和长红便成立了标准质量管理、投诉中心、法律服务及体系办等信用管理机构湖北a级景区免门。按要求建立了工作职责和操作规范,建立健全了合同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统计制度等,建立了档案并逐步实现信息化管理。公司严格按制度进行日常规范管理,并依托ISO9001:2008/ISO14001:2004国际质量/环境管理模式和公司信息平台,不断改进信用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信用管理机制。合同管理上做到了定机构、定人员、定岗位、定职责;有健全的合同台帐、完整的合同档案,能及时、准确提供统计数据和有关资料。
他还要求各部门树立信用责任意识和信用义务观念,多次组织各级员工学习《合同法》《民法通(总)则》《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等, 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签订、履行合同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内刊等形式进行宣传,强调遵守合同的重要性;通过会议宣传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的重要性。
还组织员工积极参加各级工会的“农民工法律知识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湖北a级景区免门丽江最值得玩的景点、三等奖,市级一等奖、二等奖。
他严格要求公司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合同签订的程序和内容,积极履行合同约定,并将合同分为内部和外部两部分进行管理,公司与员工之间的合同归为内部合同,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单位之间的合同称为外部合同。指定专人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与追踪管理。公司还被评定为纳税信用A级单位、银行信用A级单位和“云南省诚信单位”。对旅游服务合同,公司不但按合同履约,还提供一些增值服务,并由游客来评价服务质量,执行服务考评制度,服务以人为本,让游客高兴而来,满意而归,情不自禁在留言簿中写道“还想来丽江”等。
市场经济是诚信经济,只有诚信才能赢得市场。由于和长红要求玉水寨集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原则,始终推行“守合同、重信用”,玉水寨集团公司在诚信建设上并未在获得云南省诚信单位荣誉的基础上停步,而是一如继往,并不断地探索新思路,为诚信建设出新招,努力维护丽江旅游形象,巩固诚信品牌。
1.设牌提醒重诚信。玉水寨景区作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将印有“诚信经营,规范服务,提高质量,善待游客,力创品牌”字样的诚信宣言牌设置于较为显目的位置,让每位公司员工牢记于心,牢固树立诚信服务意识。诚信也是相互的,正如力的作用力一样,在提醒员工的同时也在提醒游客,一是诚心接受游客的监督丽江最值得玩的景点,二是让游客也参与诚信建设,提倡诚信旅游,达到让所有旅游参与者均树立诚信意识。
2.发出倡议性建设。玉水寨景区在上下出入口均设有篇幅约1平方米的诚信倡议书,倡议大家坚持以人为本,增强诚信服务意识,树立丽江旅游重诚信,讲诚信的良好形象;倡议大家自觉遵守旅游服务质量标准和旅业协会的各项规定和约定,守法经营,诚信服务;倡议大家善待游客,信守合同约定,积极倡导公平交易,反对价格欺诈;倡议大家在醒目位置公示服务承诺,充分尊重游客的知情权,不折不扣的兑现承诺,保证诚信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倡议大家要自觉接受各种监督,认真听取游客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共同促进丽江旅游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3.健全诚信建设方案。经和长红组织公司高层管理会议研究后,以文件的方式向所属各部门下发了《关于制订并严格执行诚信建设方案的通知》。各部门接通知后,均站在服务大局的高度,统一了诚信建设的思想,牢固树立了打造诚信品牌的决心和信心,全员参与,积极结合各部门的工作实际,针对诚信建设的目标和任务,制订了各部门的诚信建设方案,在执行中自觉接受内外部的监督。为了完善方案,还在执行中结合新情况新问题进行修订。
由于公司重视合同在企业经济工作中的重要性,在履行合同方面争取了主动性,成绩效果显著,玉水寨集团公司成立至今,未出现一笔合同纠纷,对外签定的合同内容具体、条款清楚、手续完备、责任明确,并且均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履约率达到100%。通过加强合同管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也得到了提升,取得了较好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003年5月,玉水寨集团公司通过ISO9001:2000/ISO14001:1996国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通过国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来,“以顾客为关注焦点”的服务理念已深入人心,并制定了质量方针、环境方针及各种战略目标,将理念分解到具体的规划、计划中来,分解到具体的工作任务与目标中来,与岗位职责相结合,将“以顾客为关注焦点”落实到具体的工作当中。并成立了标准质量管理中心、质量QC小组,并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打造质量品牌。在2010年创建旅游标准工作时,成立了旅游标准化领导小组、旅游标准化办公室等机构,在总体目标的指引下,将标准化的体系建设,具体到部门、人员,制定并实施的企业标准达100多件。由于在旅游标准化建设中工作突出,实效显著,被丽江市人民政府评为旅游标准化先进单位,在国家级和省级的旅游标准化验收工作中,受到好评,作为试点企业进行推广。质量目标达到实现,无质量投诉,无安全事故,被评为“云南省名牌产品”“云南省质量示范走廊”“游客最喜爱的旅游景区”。
根据国家规定及ISO国际质量/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及时对水质、废水、空气、噪声等达标情况,请丽江市环境监测站进行监测,均达到合格标准。玉水寨景区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并与环保公司签订《环保合同》,对垃圾进行处理。公司还将东巴文化中的环保理念融入到治理当中,倡导保护资源的同时,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积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有效预防,使生态文明在玉水寨得到体现,受到广大游客的亲睐。玉水寨还通过环境保护日,对广大游客进行环保理念宣传。
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资专项合同》、《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合同》,依法建立劳动规章制度,按时发放工资,严格控制加班,依法开展员工年休假,并额外增加以人为本的福利待遇,切实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对员工的承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每年出资80万元组织员工外出旅游。
文化也要讲质量,也要讲诚信。从和长红开创性地开展东巴文化保护区、设立东巴文化学校、在玉水寨风景区进行民族文化传承保护、文化服务打通乡村与城市、资助省市东巴文化传承与保护协会、东巴达巴学位评定、资助民间东巴文化传承与保护等开始,成为东巴文化质量认定的一个基础性总结,进一步规范东巴文化的传承与保护。和长红将企业总收入的三分之一,无私地投入到了东巴文化的传承保护与文化质量的打造上。文化有了质量,才有文化诚信,才成形成特色,才有持续发展的生命力,离开旅游也可做大做强文化产业。近年来,和长红成功开发出70多项获专利的文化产品,虽然市场有阻力,但其价值永远不会消失。由于文化旅游市场竞赛的意识还处于小团体、小区域的竞争模式,滇西北还未形成真正的市场竞争,滇西北高原生态文化需要正本清源。联动发展,共同应对民族文化的边缘化,提升文化旅游产品开发的档次,形成保护与传承的良好环境、土壤,通过像东巴文化生态保护区的建设,形成动态的文化博物馆,将文化传统、民风民俗,原生地、长远地融入日常进行展示,没有做作,并让传承者过上好日子,真正实现文化惠民、旅游惠民,这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程。文化的保护与展示,还存在差异,如保护要从语言、传统、习俗、生活空间等进行深度的开发、保护、体验,限制区域外人流的进入,从实质上进行保护,出台制度保护细则、村规民约等,加以规范;而展示,只能让人看到部分外在的东西,比如在游客的眼里,只要穿上东巴服就认为是东巴,是否为真正的文化,是值得考究的,如果利用文化的外衣没有内核去骗取信任或利益,是对文化的一种亵渎。自然风景区也是如此,产品需要赋予真正的文化内涵,才有价值。和长红如是认为。
和长红严格要求公司始终坚持合法经营,文明服务,遵守行业道德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认真执行《价格法》《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和收费公示制度,规范使用商品标签,强化措施,狠抓价格行为规范。使经营活动公开透明、货真价实。把“追求客户满意服务”作为自己的服务宗旨,秉承“沟通从心开始”的服务理念,不断提高服务质量。被授予“全国首批价格诚信单位”。
2011年,公司销售收入达5660万元,上交税费942万元;2012年,销售额达6285万元,上交税费932万元;2013年,销售额达6310万元,上交税费980万元;2014年,销售额达7158万元,上交税费770万元;2015年,销售额达7412万元,上交税费850万元;2016年,销售额达7738万元,上交税费902万元。年均向国家缴纳税费900多万元,被评为“玉龙县纳税大户”。
和长红在任丽江市旅游景区协会会长期间,还组织丽江市旅游景区协会规范管理、行业自律及统一营销,制订诚信经营公约,加大行业自律,实现市场良性竞争,加强A级景区的评定与建设,提高景区内涵及服务质量,文明、诚信、规范经营,呈现可持续发展,提升丽江旅游品质。
1.捐资助学。设立“白沙乡基础教育玉水寨奖学金”,每年出资5万元共对近百名品学兼优的中小学生颁发奖学金;设立“新善保护区金秋助学金”,每年资入大学的学生,最高给予10000元/人次的奖励;为玉龙县一中综合楼建设捐资15万元。
2.反哺农业。每年公司出资二百余万元,支持、反哺白沙乡农业建设和生态建设和扶贫济困及其他光彩公益事业。
3.扶贫攻坚。积极为新善保护区筹资修路,修建村道与玉龙雪山旅游干线的连接线;为汶川、玉树及省内地震、火灾、洪灾等灾区捐款外,积极为周边社区各种受灾群众捐款捐物;在助贫日还捐资16万元,用于脱贫攻坚,还自2016年起派专人全职参加白沙镇新善村的脱贫攻坚工作,挂钩帮扶的建档立卡户全部如期脱贫。
4.为社区群众排忧解难。每年春节组织新善保护区文体活动,资助费用达5万元;每年支持新善保护区纳西古乐传习活动,资助费用达5万元;利用春节、中秋、重阳等传统节日丽江最值得玩的景点,开展慰问周边村社老年人活动;在和长红任新善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还为白沙镇新善东巴文化保护区所有村民,全额购买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社会养老保险;周边村社有重大灾难或自然灾害的,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参加抢险救灾,并给予一定资助。
和长红通过玉水寨公司的发展,每年带动村民1000多户,旅游销售额突破8000多万元;提供社会就业岗位300多个,实现员工平均月工资达3000多元;近三年,年均向国家缴纳税费900多万元;民族文化保护资金投入达3000多万;旅游反哺农业资金每年投入150万元;创造性地提出东巴学位认定,并组织实施;创造性地提出东巴文化传承补助办法,并组织实施;为修订《云南省东巴文化保护条例》提出可行性建议;组织旅游标准化建设工作,并被评为丽江市旅游标准化试点先进单位,组织起草的东巴图形标识、 东巴文化保护等标准,被省标准化领导小组拟列为云南省地方标准;为旅业培养优秀管理人员、从业人员1000多人,培养东巴文化传承人和纳西文化艺人200多人,培养旅游、文化方向研究生数批次百余人,指导、培训云南大学旅游文化学院本科生500多人,指导、培训市委党校中青干部班数批次300多人,组织旅游管理专业大专班专业培训40多人。
吸纳社会就业的岗位300多个中,接收各民族的复退军人、下岗职工、农村剩余劳动力、大学生等,实现员工平均工资达3000多元,并提高各民族员工的福利待遇,同时带动周边农村的经济社会发展。
和长红及玉水寨集团公司终推行“守合同、重信用”依法诚信经营,受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普遍赞誉,并获得了一些荣誉,主要荣誉为:
2000年,被评为丽江地区先进企业代表,光彩事业先进个人;公司被评为“丽江县工商联优秀会员”。
2004年被评为“云南省旅游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公司被评为“云南省诚信单位”,被共青团云南省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丽江最值得玩的景点。
2005年被评为“云南省关爱员工优秀民营企业家”;玉水寨景区被评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
2006年被评为“丽江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和“云南省农村创业之星”;玉水寨被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命名为“东巴文化传承基地”,公司被省政府评为“云南旅游产业发展突出贡献先进集体”。
2007年被评为丽江市首届“非公经济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公司被评为丽江市“重信用,守合同”先进单位、云南省“诚信单位”。
2008年丽江最值得玩的景点,公司被评为丽江市“文化宣传先进单位”、白沙乡“助学先进集体”、云南省“工商企业价格诚信单位”、云南省“文明风景旅游区”、玉龙县纳税信用A级单位和银行信用A级单位。
2009年,公司被评为丽江市“两新”组织党建十大标兵单位,“5.12”抗震救灾先进集体,云南省文明单位。
2010年,公司被评为全省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文明交通示范企业、云南省五四红旗团支部。
2011年被评为云南省“首届少数民族优秀企业家”;玉水寨景区被农业部、国家旅游局认定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点”,被省农业厅、省旅游局认定为云南省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企业、被市政府评为丽江市制定实施旅游标准化试点先进单位、玉水寨被评为云南省绿色景区、玉水寨贵宾餐厅被评为云南省金盘餐厅、玉水寨餐厅被评为云南省银盘餐厅。
2012年被评为玉龙县第二届“优秀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公司被评为“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示范创建企业(园区)”、玉龙县十佳纳税大户,被丽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确定为重点联系服务企业。
2013年 “玉水寨”被认定为“丽江市知名商标”、“云南省著名商标”;玉水寨景区管理与服务被评为“云南省名牌产品”;公司被评为云南省“首届风云滇商最佳企业文化奖”,评为丽江市“创先争优活动优秀企业”。
2014年被国务院评为“第六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公司丽江源餐厅被评为“云南省工人先锋号”。
2015年被评为古城区“助人为乐道德模范”,获得云南省总工会认定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公司党支部被评为白沙镇“先进基层党组织”、公司团支部被评为古城区“五四红旗团支部”、公司被评为玉龙县 “优秀职工之家”、 丽江市“优秀非公企业”、丽江市“云岭职工跨越发展先锋活动示范点”,连续被评为“云南省文明单位”。
2016年获丽江市首届“蓝月亮”文化艺术综合奖“突出贡献奖”、玉水寨景区被评为丽江县“平安景区”、“2015年度中国旅游总评榜(云南分榜)-年度最受游客欢迎景区”、玉水寨餐饮部被评为中华全国总工会“模范职工小家”、公司被评为丽江市“国家文化消费试点重点企业”,公司成为丽江市“玉水寨杯青少年纳西语口语大赛冠名单位”。
2017年,获云南省第六届道德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提名奖”湖北a级景区免门,玉水寨餐饮部被中华全国总工会评为“全国工人先锋号”、玉水寨游客中心被省妇联评为“云南省巾帼文明岗”、玉水寨景区荣获玉龙县“伍岗位练兵比武”团体第二名、公司被评为白沙镇森林防火“先进单位”、白沙镇 “捐资助学模范企业”、丽江市“旅游工作先进集体”、云南省“质量走廊省级示范单位”。
2018年,公司被评为白沙镇 “捐资助学模范企业”、公司在丽江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画出心中的文明”公益宣传活动中获得表彰、公司成为省市“非公经济组织基层党建示范点”及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联系点”、玉水寨景区被评为云南省旅游景区协会 “优秀会员单位”。
2010年至今,被选丽江市民间文艺家协会,玉龙县文联名誉主席,玉龙县文化产业协会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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