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古城资料介绍民俗文化旅游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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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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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族人民世代相传并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以及与传统文化表现 形式 相关的实物和场所。包括:(一)传统口头文学以及作为其载体的语言;(二)传统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剧、曲艺和杂技;(三) 传统技艺 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医药和历法;(四)传统礼仪、节庆等民俗;(五)传统体育和游艺;(六)其他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文化旅游资源。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实物和场所,凡属文物的丽江古城资料介绍民俗文化旅游资源,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 》的有关规定。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最大的特点是不脱离民族特殊的生活生产方式,展现了民族个性和民族审美习惯。它依托于人本身而存在民俗文化旅游资源,以声音、形象和技艺为表现手段,并以身口相传的方式得以延续,是传统文化中脆弱且珍贵的部分。因此对于非物质文化 遗产 传承的过程来说丽江古城资料介绍,人的传承就显得尤为重要。

  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古代文明为中华民族留下了极其丰富的文化遗产,但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社会的现代化,仍有很多非遗项目已经或者濒临失传,保护现状堪忧。为进一步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推进社会主义 文化 建设丽江古城资料介绍,国务院决定从2006年起,每年六月的第二个星期六为我国的“文化遗产日”,并在2017年改为“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确定在没有任何特殊意义的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开展活动,这样做旨在使这个节庆日具有更为广泛的代表性,起到促进增强全体民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的作用。

  上犹县委县政府也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现今,我县审批通过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2项,市级以上(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6项丽江古城资料介绍,县级以上(含)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有5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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