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因为生气,男子把母亲和儿子丢在高速上!自己打车走了!?

Mark wiens

发布时间:2021-03-09

识人要擦亮眼睛!就因为交了这个男友,女子一家都被他骗惨了! 2019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在咸丰认识被害人刘某,李某某谎称自己在公安局上班,加了刘某微信。不久,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因害怕被刘某怀崔意

云南:因为生气,男子把母亲和儿子丢在高速上!自己打车走了!?崔意

就算吵架生了气,怎么能把自己的母亲和孩子丢在高速上呢?最后母亲还无证驾驶,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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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杭瑞高速公路潞江坝服务区附近路段上出现了荒唐的一幕:家住腾冲的男子杨某,在驾车途中与母亲发生争吵后,负气的杨某竟将没有驾驶证的母亲和儿子单独丢在了高速路上,自己下车后打了一辆的士后扬长而去。因涉嫌在高速公路上违法停车和无证驾驶,3月1日,当地公安机关分别对杨某和其母亲施某实施了相关处罚。

据了解,2月28日下午,杨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载母亲施某及儿子由腾冲驶往潞江坝,行车过程中,杨某和母亲因琐事发生争吵,杨某一气之下,便将车停在高速路边,把母亲施某及儿子扔在高速公路上,自己则打车返回腾冲。虽曾有过驾车经历,但杨某母亲施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奈之下,毫无安全意识的施某,驾驶车辆继续行驶,当日14时40分许,当车辆行驶至距离潞江坝收费站出口500米左右的位置,因孙子尿急,施某便将车停在路边让孙子方便。之后继续行驶了700米后,发现家里钥匙被落在了方便的地方,又一路倒车返回取钥匙。

保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保龙二大队民警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这一情况后,及时与驾驶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将车开至交警执法站接受处理。最终,民警对杨某及施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同时对杨某在高速公路上停车的行为现场作出罚款200元的处罚,驾驶证记6分。对施某无证驾驶,在高速公路上停车、倒车的违法行为依法开具《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

3月1日,施某来到保龙二大队接受处理,民警对施某因实施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驾驶营运客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停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三项违法行为分别裁决,合并执行,作出罚款1400元的处罚。

保山高速交警提示:驾驶机动车应当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在高速上不允许随意停车,更不允许倒车。另外,不顾安全问题,把乘车人员丢在高速路上的做法是不可取的,有矛盾要心平气和地解决,实在解决不了的,可以到服务区停下车再理论,千万不要意气用事,万一出了事故,追悔莫及!

来源:春城晚报 开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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